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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10:57:53http://bit.ly/2AppaS4
文在寅在國務會議上批准韓朝軍事協議,在野黨反駁稱「違憲」
鄭宇成/崔乘炫 朝鮮日報記者
韓國總統文在寅23日在國務會議上對旨在履行「9.19平壤共同宣言」和「板門店宣言」的
軍事協議書批准案給予審議、表決並下達批准。青瓦台表示:「一般在審議表決後,在簽
字和批准之前要花費2-3天時間,但這次的提案直接就批准了。如果平壤宣言被刊登在官
報上,就會生效,軍事協議書在和朝鮮交換文本(文件)後,韓朝同時生效。」
但自由韓國當稱,「軍事協議書批准案」屬於規定國會批准同意事項的憲法第60條1項(
國家)安全保障相關條約」,如果未經過國會同意,就是違憲。如果韓國政府未經國會批
准同意,就和朝鮮交換文書,他們將向法院提請停止執行臨時處分申請,向憲法裁判所提
起國會層面的權限爭議審判訴訟。圍繞韓朝軍事協議書批准同意問題,預計在出現政治爭
議的同時,還將無法迴避法律的攻守戰。
文在寅當天在國務會議上表示:「韓朝關係發展和紓解軍事緊張,將扮演促進韓半島完全
無核化變得更加容易的角色。這不僅是保護韓國國民生命、謀求安全的道路,還將有助於
消除韓半島危機因素,有利於韓國經濟。最重要的是,過去一直蒙受損失的邊境地區居民
將首先受惠。」
在韓朝軍事協議書中,將設定海上緩沖水域,禁止開炮和機動演習,還中斷在軍事分界線
周圍的空中偵察活動等,包括了重要的軍事措施。關於軍事協議書,青瓦台表示未經國會
同意,只憑藉總統批准就能具備法律效力。總統秘書室長任鍾皙在國務會議上對記者說:
「只有新的韓朝協議帶來重大的財政負擔時,才需要接受國會批准同意,而對原則、方向
和宣言性協議,我們不認為(需要國會同意)。」
但韓國黨反駁稱:「韓朝協議書屬於憲法第60條的『安全保障相關條約』。」為了阻止協
議書生效,韓國黨計劃向法院提請停止執行臨時處分申請。院內代表金聖泰說:「和專家
商議的結果表明,這可理解為侵犯國會權限的違憲。在國會層面上,我們將推進向憲裁提
起權限爭議訴訟。」韓國黨相關人士還表示,在批准「板門店宣言」之前,政府就批准「
平壤宣言」,等於沒有法律依據首先處理下位法。
慶熙大學客座教授許營說:「『軍事領域協議書』的內容,被認為是憲法中作為國會批准
同意對象的安全保障相關條約,進一步來說,可以看做與韓國主權有關的條約。國會有提
起權限爭議審判訴訟的法律依據。」
輸入 : 2018-10-24 10:08 | 更新 : 2018-10-24 10:33
韓文原文:
http://news.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18/10/24/2018102400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