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翁山蘇姬「親征」海牙法庭, 一場緬甸民族

作者: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19-12-25 23:01:28
翁山蘇姬「親征」海牙法庭, 一場緬甸民族主義的攻防戰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120
12月11日,緬甸國務資政翁山蘇姬遠赴海牙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為緬甸政府在羅興亞問題上涉嫌犯下「種族滅絕」罪名一案作出申辯。
緬甸政府這次申辯的案件,源自西非國家暨「伊斯蘭合作組織」代表甘比亞(Gambia)上月向國際法庭申訟,控告緬甸政府及軍隊在羅興亞問題上違反了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多項條文,涉嫌犯下「種族滅絕」(Genocide)罪行。甘比亞的起訴文件批評緬甸軍方及安全部隊於2016年及2017年在緬甸西北部若開邦(Rakhine State)執行的「掃蕩行動」(Clearance operation)涉及集體謀殺、強姦、燒毀村莊等,企圖殲滅羅興亞整個族群,屬於「種族滅絕行為」。至於緬甸政府縱容軍方惡行,同樣應該受到問罪。
有評論認為,參與國際法庭等「瑣碎」工作,緬甸政府大可差遣一個職級較低的外交官員負責便可。翁山蘇姬如今選擇親自披甲上陣,充份顯示了緬甸政府高度重視這樁案件的影響及意義,同時透過其演說逐漸對內對外展現出翁山蘇姬本人、甚或是整個緬甸政府的民族主義觀。我們大概可以從翁山蘇姬辯辭使用的論述,以及緬甸國內對她遠征海牙的高度重視,逐漸摸索到這套觀念的形態。
翁山蘇姬抗辯的四點論述
有關翁山蘇姬的抗辯內容,筆者簡單歸納成四點:國家安全論、後殖民論、主權優先論,及國際(雙重)標準論。事實上,這些論點在翁山蘇姬過去的公開演說中都有跡可尋,不過部份的論點內容和論點之間的比例有些許變化,值得關注。
首先,國家安全論的核心論說是眾多論說中最突出、亦是貫穿翁山蘇姬擔任國務資政以來
、相關羅興亞問題的公開演說內容。簡單而言,在國際媒體眼中這場以羅興亞人為「受害
人」、緬甸軍隊為「施襲者」的「人道危機」,在緬甸的論述中卻是剛巧掉過來:羅興亞
人的武裝份子團體「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ARSA)意欲奪取若開邦貌奪縣(Maungdaw)的權力,故此在2016年突擊當地軍警部隊,並且威嚇區內其他居民,尤其是當地的佛教和印度教教徒。ARSA受過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家的恐怖主義組織訓練,因此威脅不能輕視。與此相反,緬甸軍隊的角色只為掃暴平亂,保護若開邦及國家安全。
關於「掃蕩行動」意圖滅族的說法,翁山蘇姬澄清該詞泛指那些「消除地方的叛亂或恐怖
主義份子」的行動,在緬甸的語境中並不罕見,過去對付緬甸共產黨或其他武裝份子時也
曾多次使用。她亦表示,緬甸軍隊在針對ARSA的行動中多次展示克制精神,只有在一次行動中派出直升機協助平暴,救出被圍困的部隊。換句話說,緬甸政府支持「掃蕩行動」的基礎,是因為ARSA以「施襲者」的身份威脅族群、國家安全(勾結外部恐怖主義組織),致使若開邦的民眾與一眾被逼流離失所的「若開邦的穆斯林」變成「受害者」[1]。軍隊在這些行動中,只不過是協助維護國家安全的使者。
翁山蘇姬另一點較常見的論述,便是借助緬甸作為「後殖民國家」(post-colonial
states)的身份,突顯國情很「複雜」(complex)的一套說法。如果國家安全論聚焦的是
羅興亞衝突的近因,那麼後殖民論便是透過緬甸的立國歷史中疏理羅興亞衝突的淵源,把
緬甸人(只是以一套籠統的字句取代緬族人及若開族人)和「若開邦穆斯林」的衝突合理
化。這套說法同樣把緬甸作為殖民統治「分而治之」策略的「受害者」身份的經歷所營造,無可奈何地「繼承」了前宗主國留下的國家邊界,從而理順緬甸作為一個國情複雜的國度,很容易受到脆弱的族群關係、意識形態、宗教信仰等動搖,令艱辛困苦的建國旅程隨時打回原形。有見及此,緬甸(現屆)政府已經致力維繫族群團結,所以國內與國際社會應該多加體諒,減少譴責。
這套後殖民論述在翁山蘇姬的辯辭中非常顯眼:她過去甚少直接了當提及緬甸獨立前(
1948年)的歷史脈絡,但這次罕有地動員更多篇幅闡述若開邦的邊界版圖如何被英屬印度
重新劃分,當地穆斯林如何在二戰期間協作英國非常規部隊V支隊收集情報,抵抗日軍及親
日本的若開邦佛教徒,播下未來族群衝突的種子。基於這套觀點,羅興亞問題的世代衝突
責任並不始於獨立後的緬甸政府,而是一個世紀前的西方帝國主義。緬甸獨立建國後沒有挑戰英國殖民統治者劃下的邊界,而社群之間的仇恨無法疏理,導致若開邦的經濟民生狀況慘不忍睹。用直白一點的說法概括:怨有頭,債有主,要怪罪便該找殖民主義算帳。
至於主權優先的論點,也可視作後殖民論的延伸。事實上,緬甸和其他後殖民國家一樣,
每當面對外界作出涉及人權爭議時,都傾向把國際關係主權至上的原則祭出來,阻止國際
社會過度介入內部事務。這種長期敵視或憂慮國際干預的情緒,擔心帝國主義復辟的想法
,經常出現在那些曾經被殖民或版圖被分割的國家之中,緬甸並非孤例。翁山蘇姬過去多
次重申緬甸政府機制持之有效,而且政府與鄰國孟加拉已經達成協議鼓勵「若開邦難民」
自願回國。面對種種質疑緬甸政府能力的批評,翁山蘇姬始終堅持這是緬甸政府的責任,並希望依照由政府委任的安南顧問團(註: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 Kofi Annan)提出的建議施行改革,徹底由內部主導羅興亞問題的解決方法。
翁山蘇姬向來對這種「緬甸問題緬甸解決」的態度十分執著,經常向國外媒體展示緬甸在
羅興亞問題上積極爭取的多項成果。在這次辯辭中,她便解釋緬甸憲法賦予軍隊使用軍事
司法制度,專門處理那些涉嫌犯下戰爭罪行的士兵或部隊的案件,而且緬甸政府早前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負責查明若開邦爭端的真相。翁山蘇姬坦言,即使軍事司法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嫌疑,甚至出現「左手拉人,右手放人」的怪象,但任何成熟獨立的現代國家都必須誘使國家軍隊自發自願接受問責。倘若問責制度由外部施壓實施,一定會招惹反彈,甚至危及緬甸的修憲工程,令民主化隨時開倒車。
翁山蘇姬的第四點論述,是駁斥國際社會以「雙重標準」看待羅興亞問題,只顧偏袒若開邦穆斯林面臨的窘況。翁山蘇姬不時反駁國際社會「動輒」使用「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一詞形容羅興亞問題,批評描述誇大失實,更多番「提醒」國際媒體關於緬甸「複雜」的國情,不應只局限於若開族人與「若開邦穆斯林」之間的紛爭,而漠視緬甸政府在處理其他族群衝突中犧牲與付出的心血。事實上,翁山蘇姬屢次公開承認國內族群和解之路非常脆弱,國際社會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開闢新路徑」協助緬甸發展。
翁山蘇姬在這次抗辯中承襲了以上風格,警告國際社會不應忽視若開邦其他武裝部隊對緬
甸多地施襲的事實(例如若開族為首的若開軍)。除此之外,翁山蘇姬的言論相對過往更
隱約增添一種攻擊性。其一,翁山蘇姬警惕國際法庭(及國際人道法)對「種族滅絕」應該有更高更嚴謹的標準,羅興亞問題造成的難民問題遠遠比不上盧旺達大屠殺等破壞性更強更大的案例;其二,翁山蘇姬在接近結尾中,提醒國際社會「任何言辭只要助長國內極端的對立都足以構成仇恨敘述」(language that contributes to extreme polarization also amounts to hate narratives),甚有指桑罵槐、針對那些態度強硬的人權組織的意思。
翁山蘇姬抗辯的民族主義精神
從翁山蘇姬這次演辭的變化,展現出其立場慢慢滲透著一股敵視西方的民族主義情?,突顯出緬甸政府在處理族群問題的利益立場上,與西方社會(及公民社會組織)的期望愈走愈遠。當然,對比國內一些更為激進、排他性更強的極端民族主義情緒(例如軍隊領袖敏昂萊的大緬族主義),翁山蘇姬的民族主義情感顯得十分溫和且包容。
問題是,目前羅興亞困局停滯不前,不但國際社會對緬甸政府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就連緬甸政府對國際社會持績不諒解感到疲累,導致雙方對問題的認知上產生難以彌補的分歧。翁山蘇姬的講話當然有機會受到環境場合影響,因此盡量針對甘比亞起訴內容作出抨擊,故此增添具攻擊性的言論,維護國家利益。然而,從另一個角度剖析,翁山蘇姬選擇聚焦外國對羅興亞問題的「責任」,亦是一種對國際社會的警號。
[1]因為「羅興亞人」不獲緬甸《公民法》承認,因此緬甸政府通常只以貶意的「非法孟加拉人」(illegal bengalis)或意思較含糊的「若開邦的穆斯林」稱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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