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wei (光影)
2020-03-08 07:13:31宗教新右翼與當前美國的對華政策
觀察者
https://www.guancha.cn/xuyihua/2020_03_07_540347_s.shtml
徐以驊
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國際政治系教授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美國基督教福音派的崛起,以基督教福音派為主幹,以基要派
、五旬節派、靈恩派、復臨派等為旁支,包括部分保守天主教徒、猶太教徒、摩門教徒和
伊斯蘭教徒在內的宗教新右翼,開始在美國國內政治中“登堂入室”,並且作為“國際關
係新銳”在美國對外關係中“顯山露水”,甚至造成美國外交“宗教化”或“福音化”的
聲勢和印象。
如果說共和黨在被稱為“價值觀選民年”的2004年美國大選中獲勝,是宗教新右翼在美國
國內政治上的巔峰之作,那麼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則是宗
教新右翼在對外關係領域的得意之筆,揭開了美國宗教建制性介入美國對外關係領域的帷
幕。
宗教新右翼影響美國外交的趨勢
美國各種宗教在影響美國對外政策方面互爭短長,甚至針鋒相對,但就某一時段的總體趨
勢和影響力度而言,各教各派的強弱還是有區別的,這便在某種程度上造成美國對外政策
的差異。在宗教新右翼崛起的背景下,過去20年來,宗教在美國對外關係領域的影響出現
了以下三大標誌性事件。
一是《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及其他由宗教團體推動的涉及宗教的立法倡議,在法律上
正式確認了美國外交政策與所謂“宗教自由”之間的關係,並且啟動和加強了宗教尤其是
右翼宗教團體影響美國對外關係的立法化(或國會化)、機構化、國際化、草根化、聯盟
化、媒體化、安全化等趨勢,對所謂“宗教自由”的關注開始滲入美國傳統外交建制的文
化之中。
二是2016年12月分別由歐巴馬總統簽署生效的作為《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修正案的《
弗蘭克·沃爾夫國際宗教自由法》以及《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前者要求美國政
府提供所謂“侵犯宗教自由”的外國人名單,並授權予以相應制裁;後者亦要求美國制定
所謂“侵犯人權者”的名單,限制其入境美國,凍結其在美資產。兩個法案的共同特點,
就是把美國實施制裁的重點從國家轉向單位和個人,即用“打擊到人”的方式來提高制裁
的效力和“精準性”,從而加強美國政府通過國內法來實現包括推進“國際宗教自由”在
內的所謂“人權目標”的力度。
三是2018年7月美國國務院舉辦的“推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以及2019年7月第二屆“
推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這兩次會議是美國國務院有史以來召開的規模最大的人權類
會議,並倡議成立“國際宗教自由聯盟”,通過“國際宗教自由基金”和“地區性宗教自
由圓桌會議”等進行後續運作。這項被稱作“宗教自由超級碗”的美國官方宗教人權舉措
就集中體現了宗教對美國對外關係的影響,反映了美國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後在“國
際人權機制”上“另起爐灶”的走向。美國國務院在國務卿蓬佩奧和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
大使薩姆·布朗貝克主導下,竭力推進所謂“國際宗教自由”,以至某些基督教福音派勢
力鼓吹美國國務院在保護“國際宗教人權”領域目前正處於“黃金期”。但美國國務院領
導人使外交機構過度介入宗教問題的做法,也招致包括某些福音派大佬在內的許多人士的
批評,稱其違反了美國憲法政教分離原則。
宗教新右翼與美國對華政策
宗教新右翼初起信奉所謂“四大道德原則”,即“親生命”“親家庭”“親道德”“親美
國”,這與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政治右翼的三大主題,即經濟上的自由至上主義、社會
傳統主義及好鬥的反共主義,頗有相同之處,因此,有人把整個政治右翼運動稱為經濟保
守派與社會保守派在共和黨內的結合。
宗教新右翼與政治右翼儘管側重點不同,但志同道合,是一場以鼓吹自由、有限政府、強
大國防、國家主權、人權和宗教自由為基調,以反共為特徵的道德十字軍運動。
在對外關係領域,宗教新右翼關注且最有發言權的議題無疑是所謂“宗教自由”問題。冷
戰結束以來,國際戰略格局的變化以及世界範圍的宗教復興,使所謂“宗教自由”問題更
為凸顯,這為美國宗教的政治覺醒和行動主義提供了大展拳腳的舞台。
中國向來是以美國為主導的所謂“國際宗教自由運動”的關注焦點和攻擊對象。在中國,
宗教信仰自由是由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宗教信仰自由卻成為中國與
某些西方國家之間相互認知水準最低、信任赤字最大、分歧最為嚴重的領域之一。美國指
責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由來已久。1999年以來,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以及美
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連續19年在其《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將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
,並因此對中國實施制裁。在宗教人權領域找中國的茬子,渲染所謂“中國靈魂爭奪戰”
,已經成為美國政府、宗教智庫和宗教團體的常態和偏好。
近年來,尤其是川普政府就任以來,在宗教新右翼的支持和推動下,美國對華宗教政策呈
現以下特點或趨勢。
第一,對華宗教施壓態勢的持續性。美國在對外宗教關係尤其是推動所謂“國際宗教自由
”的基本理念和看法保持不變,如朝野所共同鼓吹的“宗教自由優先論”“宗教自由和平
論”“宗教自由反恐論”以及“宗教自由繁榮論”,美國政府在對華宗教領域將“主權問
題人權化、人權問題宗教化、宗教問題安全化”等。目前有輿論和研究認為,在某些領域
如高科技領域,中美已陷入某種“新冷戰”局面,其實在對華宗教領域美國政府幾乎從未
擺脫過冷戰思維,而此種持續性在中美關係的其他領域相當少見。
第二,經貿、地緣政治與宗教議題的疊加。一般而言,美國對所謂中國“宗教自由”問題
的強調是隨地緣政治和中美政經形勢的變化而變化,並且呈反比關係。也就是說,經貿衝
突和地緣政治因素的上升通常意味著宗教因素重要性的下降,這在美國經濟蕭條、反恐形
勢嚴峻和國際地緣政治衝突加劇的情況下尤為如此,因此關於美國對華政策通常有是受經
濟利益綁架還是受宗教利益劫持的爭論。然而,當前美國對華施壓的經貿和地緣政治目標
與宗教議題已從一定程度上的相互制約,演變為全方面的相互推進。
第三,宗教領域對華策略和手段的調整。與經貿問題一樣,在所謂宗教人權領域,美國改
變光說不做、多說少做的狀況,依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實施所謂“宗教迫
害”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實質性制裁,包括不能入境美國、禁止與美國貿易、針對個人財產
進行制裁等。其中,近期已由川普總統簽署的《西藏旅行對等法》,以及已由美國國會兩
院通過的《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均表明美國政府目前在經貿領域對華施壓所採用的所
謂“對等策略”已開始延伸至宗教等領域,以此來實質性制裁和“精準打擊”中國政府、
駐外機構和企業的有關人員,並且通過立法形式使美國對中國主權的侵犯長期化。
第四,在宗教人權建制內安插具有中國背景的高層人士。例如,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提名曾
擔任達賴喇嘛英文翻譯的丹增多吉出任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白宮任命美籍維族
女性伊勒特比爾為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國事務主任,公開推動中國境外的民族分裂主義
勢力合流並加緊栽培其中的“新一代明星”,等等。這些具有支持民族分裂主義背景的反
華人士出任美國官方和半官方機構要職,使境外民族分裂主義勢力獲得上層權力通道,得
以直接參與美國對華政策遊說和決策過程。
目前,美國對華安全戰略與對華宗教戰略空前一致,其最高決策層內形成對華宗教鷹派。
他們不遺餘力地公開攻擊中國宗教政策和歪曲中國宗教狀況,試圖通過運作所謂宗教人權
議題,把中國拖入冷戰式意識形態衝突的漩渦。
例如,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貝克在首屆“推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結束後對香
港和台灣進行訪問時,就污衊中國已“對信仰宣戰”,並在第二屆部長級會議上攻擊中國
已拉下所謂“宗教迫害的鐵幕”。蓬佩奧在第二屆“推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的主旨演
講中,則妄稱所謂“中國人權問題”,“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嚴重的人權危機之一,是本世
紀的污點”;而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亦在該屆會議“政府與民間代表”專場發言中對中國治
疆政策大肆攻擊,宣稱美國如不對此採取行動,就會失去“在世界任何地方談論宗教自由
的道義權威”。
在當前宗教領域對華持續施壓已成為美國所謂“全政府”對華戰略以及“府會、朝野和兩
黨共識”重要組成部分的情況下,中美在宗教領域的衝突正在不斷加劇並且表面化。
宗教新右翼的未來影響
作為“軟硬兼施”的力量,宗教顯然對美國外交政策具有持續和實際的影響,滲透到美國
外交決策的各個層面。然而,正是因為宗教作為外交政策要素的瀰散性和不確定性,宗教
對外交的影響難以得到準確評估。在外交決策領域,宗教也不是“自變量”或“獨行俠”
,而是通過與諸如政治、經濟、社會、種族、文化、語言等其他因素聯動而發生作用的。
因此,宗教一般被視為影響美國外交政策的次要因素。
不僅如此,宗教和宗教團體對美國外交的影響還受到各種制約,這些制約因素包括:
(1)美國政教分離的傳統;
(2)宗教團體內部紛爭即所謂“窩裡鬥”的傳統;
(3)親企業的共和黨傳統,即共和黨既代表大企業利益又代表宗教利益,兩者之間形成
一定的相互牽制;
(4)美國外交建制的現實主義或世俗文化傳統,使宗教因素在美國官方外交中並不佔主
導地位;
(5)其他因素的牽制,即美國對外政策中的宗教目標往往受到地緣政治、經濟、軍事以
及其他人權問題等多種利益訴求的制約和擠壓;
(6)宗教團體缺乏介入外交事務的專業知識,宗教團體事前預設的道德立場、非白即黑
的思維方式,以及不願妥協的好鬥姿態往往使其成為政策圈的笑料。
因此,美國宗教團體或宗教新右翼在美國對外關係領域儘管聲勢頗大,但很難達到呼風喚
雨和頤指氣使的地步。
宗教和宗教團體取得政策目標的先決條件,還必須訴諸社會輿論或其訴求符合美國社會的
基本價值觀,並且獲得當局的支持。美國政策諮詢圈的“潛規則”之一,就是如果得不到
總統的支持,或與權勢集團所認為的美國利益相左,任何群體外交政策遊說的成功率都將
大打折扣。在後冷戰時期,由於美國宗教勢力獲得了較大政治選舉能量,於是在全國性宗
教團體與執政黨之間,便形成了某種事實上的互相利用關係,即政黨及其候選人以推進某
些宗教議程來換取和維持宗教選民的支持和選票。
從目前來看,儘管川普本人對宗教人權議題並不十分熱衷,但他卻比冷戰結束以來歷屆總
統都更加倚重基督教福音派作為政治基礎,其執政團隊比往屆都更具宗教色彩且更善於操
控宗教議題,而川普政府在推動宗教右翼議程方面也比往屆政府取得了更多實效,這反過
來又進一步推動了宗教右翼尤其是白人基督教福音派對川普政府的支持。這就說明了為何
宗教團體在川普政府時期獲得比以往更多的影響力,並且較少受以上制約因素的羈絆。一
向關注所謂人權問題的民主黨人,因其較少受重商主義掣肘,並且具有更多在全球範圍推
銷所謂“人權至上”等西方價值觀的“普世情懷”,因此他們不僅在所謂宗教人權議題領
域與川普政府攀比爭勝,在許多情況下更是變本加厲,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前,宗教右翼的對華立場與美國政府的對華戰略無縫對接,互相推進。但宗教右翼或白
人基督教福音派團體,除作為現政府的政治基礎而發生較大間接作用外,在對華政策議題
上的影響不如精通中美關係、立法程序和高層政治運作的宗教人權類組織、智庫和遊說團
體,而後者的影響又不如具有宗教右翼背景的政府高官和國會議員。宗教右翼或福音派宗
教團體在對華政策上的影響取決於其政治介入的專業性以及與權力中樞關係的遠近。
但是,如果把宗教右翼或白人基督教福音派視為一個龐大的政治關係網,或是“在華盛頓
代表上帝”的宗教權力建制,那麼川普政府時期宗教右翼或白人基督教福音派對華施壓的
政治能量確實不可小覷。當然,與此同時,美國對華地緣政治鷹派、經貿鷹派、科技鷹派
的勢力也在全面增長。從目前來看,宗教右翼尤其是基督教福音派已加大介入美國對華政
策的力度,其對美國社會對華負面輿論的滋長、中美人文交流空間的收窄、美國對華政策
的制定,以及美國對華戰略的長期趨勢等,均具有造勢動員和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