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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鑫發電子票證 金管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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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4年02月27日 18:13
金管會今天核准,遠鑫電子票證公司發行電子票證,是金管會同意第4家電子票證機構,
是張記名的電子票證,並且可以結合HAPPY GO集點的功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同意遠鑫電子票證申請設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是金管會
第4家電子票證的發行機構,前面核准包含悠遊卡公司、愛金卡公司、一卡通公司等。
金管會表示,遠鑫電子票證事由遠傳電信公司、鼎鼎聯合行銷公司、遠鼎公司、遠東百貨
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及遠東銀行共同投資設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億元。
金管會表示,遠鑫電子票證是記名式的電子票證掛失風險機制,並且電子票證應用範圍為
第2級,儲值金額為1萬元以內,單次消費就沒有限制(如1000元)。
金管會說,根據業者規劃,遠鑫電子票證發行的電子票證,未來HAPPY GO集點,金管會強
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不能夠促銷、提供集點優惠,可以結合其他廠商如鼎鼎聯合行銷公
司(HAPPY GO)或特約商店等,提供其他的優惠。
金管會表示,核准的電子票證公司,只有悠遊卡公司、一卡通公司已經營運,愛金卡公司
預計4月營運。遠鑫沒有向金管會提營運時間,不過依據規定,必須在6個月內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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