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鄉下鳥不生蛋的田間小路旁挖蚯蚓(想拿回家放在花盆吃廚餘
挖挖挖挖到一張應該是被埋很久的一卡通
表面的透明塑膠還快脫落,整各都泥土
拿到7-11查詢37元(最後一次使用是搭捷運時間在102年10月28日
其實最近正好想要張普卡的一卡通
只是左想右想是不是應該拿去警局???
但想到年初在路邊撿到手機,手機又沒電打不開,送去警局
警察就這樣收走了,然後說我可以走了
什麼資料也沒留,我總覺得最後手機應該是被鴿舍吞了@@"
(當時沒想太多只希望手機盡快找到主人)
在加上幾個月前因為拍賣帳號惹出的詐騙問題去警局
警察態度差到不行= ="
我要怎跟警察說這是我撿到的,可不可以照程序處裡勒?
(猜想他應該會打發我走吧!!)
我哥說這大概早已被遺忘了,就拿著用
我媽說別因小失大,萬一被告侵占,請警察照程,等六個月後領回來用吧!!
最後媽又說了句,這小地方警察懶惰的很,應該是不會幫你這樣用
(這邊的警局只剩老伯,說真的上次光是做筆錄竟然要快3小時,還念我幹嘛用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