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多重帳號查詢案件編號I103-09

作者: BAZAAR (Harper's Bazaar)   2014-09-04 23:24:34
但是我的認證e-mail早在7~8年前就使用
STASSEN是近2~3年的認證使用者
為何STASSEN違規
我的發言就被視為分身?
如此判別並不合情亦不合理
如果退註 也非二個帳號同時退註
認證的e-mail為我的家人名下的中華電信ADSL贈送的E-MAIL
因為家人沒有使用E-MAIL的習慣
所以設定E-MAIL帳號與密碼是本人 掛名的是我的家人
我擁有合法合情的使用權
我居然因為借用E-MAIL給他人認證PTT帳號
連帶的連我的帳號也被退註?
※ 引述《Makotoyen (Mr.麻摳抖)》之銘言:
: ※ 引述《BAZAAR (Harper's Bazaar)》之銘言:
: : 所謂的多次
: : 我想知道您查到的是幾次?
: : 我和我的室友是學姊與學妹的關係
: : 因為她的房間網路線路經常不明原因故障
: : 處理多次未果
: : 所以經常借用我的房間網路上網找尋工作
: : 她的電腦是筆電 我的電腦是桌電
: : 這也是帳號部查到同來源登入的原因
: 你說的狀況不無可能,
: 但是檢視相關紀錄發現亦是如此。
: 如果對此案仍不服,則另請其他帳號站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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