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多重帳號管理辦法第三條〈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敝人實在不懂,請問一下
1.我們提出的證據為學生時的身份,一個人不可能被同意有兩個學生身份,因此證據生
效,兩個帳號為兩個人持有,既然是這樣我們實在不必共用或借用帳號
2.但是帳號部判定兩名帳號有共用或借用帳號是依多重帳號管理辦法第三條〈共用帳號
禁止條例〉之規定,敝人再次查看條例,條例的第(2)條:
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等。
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我們兩個帳號沒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等,而其他未
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帳號部是依兩名帳號之登入紀錄觀之,然登入紀錄敝人在
之前有說明到,是因為pb220231住家僅有一台電腦,造成上網有種種的困難,也僅提供
CRAZYJEFFY在e-coupon板瀏覽或回信上的方便,實屬不知有造成站上哪一方面的惡意?
我們兩人的兩個帳號都是分開在站上活動,兩人並不會互相干涉對方的帳號,僅僅是因
為對方有上網困難,因為僅有一台電腦在金錢這方面上,是比較沒辦法改進的事實,站
長可以查看兩個帳號以往的發文紀錄,我們沒有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
等,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登入紀錄即被判定?請問是不是有一點資訊不足
?之前也有說到,e-coupon板是交易活動快速的板,因此對方如果有信件即換對方登入,
pb220231共用或借用的是"電腦",並非"帳號"
3.我們只有在e-coupon板有這樣的行為,在其他板上並沒有這樣的舉動,也僅僅是需要
回信購買者的需求,CRAZYJEFFY沒有電腦的困難,pb220231僅僅提供幫助給CRAZYJEFFY
,我們沒有其他理由需要共用或借用帳號,如果在有網路的地方,我們並不會有這樣的
舉動,請帳號部明察。
我們已經竭盡所能提出證據證明兩個帳號為兩個人持有,我們實在不需要在登入紀錄上
有惡意的行為,我們也不亂發文,是在愛護我們的帳號,因此我們對判決實在很難接受
,因為有一人的帳號即將被砍除、另一人的帳號則被停權,卻僅是因為登入紀錄?而這
個登入紀錄是因為對方有困難給予的幫助,再次懇請帳號部明察,請帳號部再次審核其
他資料,我們沒有必要共用或借用帳號並拿來在站上惡意使用,特此聲明並懇求
pb220231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pb220231,CRAZYJEFFY並非同人持有或使用
: 時間: Fri Sep 2 00:14: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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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提出之證明有效,故更改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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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號部對 pb220231, CRAZYJEFFY 依申訴人提出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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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認定兩名帳號分屬不同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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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依兩名帳號之登入紀錄觀之,並考慮對本案之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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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號部判定兩名帳號有共用或借用帳號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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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多重帳號管理辦法第三條〈共用帳號禁止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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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220231 停權三個月處分,CRAZYJEFFY 則予以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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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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