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eather共用帳號申訴

作者: Leather (給點空間好嗎?)   2020-02-07 08:55:04
一、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抱歉忽略最後一句話,因私自認定本帳號行為並未有前段兩行無法定義的行為
是我不對
未列舉事項由帳號部裁定是否屬積極行為
您說的認定應砍除行為應屬共用帳號之定義,若您說的屬真
那其實整段話都是廢話,因為只要共用就是砍,只要涉及共用就是積極行為
那按照這邏輯,您後述的彈性做法又適用在何處?
本案若是妻子口述我打字使用妻子口吻發文,是否違反規定?
規定並沒有說不可使用第三人旁人口吻發文,IP也證實是我本人住家使用登入
二、本案不適用告發檢舉流程
頂多只能算檢舉人告發人與審核判斷者是同一人
基本的告知與接受解釋的流程應該還是要有吧?
否則若誤判又沒被當事人發現,如何解釋與討論?
申請人:Leather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一、共用帳號禁止條例中,申訴人引用之段落,完整內容為:
: 共用帳號積極行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破壞看板秩序、不當更
: 動帳號數值(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批踢踢幣持有數量)等;
:   未列舉之事項由帳號部裁定是否屬積極行為。
: 申訴人雖刻意略去末行,但帳號部並未遺忘規定之內容。
: 帳號部目前認定應砍除之行為為:
: 只要帳號經原註冊者外之第二人登入或以任何方式使用,
: 即便僅為瀏覽文章,
: 一律予以砍除。
: 規定中雖有「停權」之處分選項,
: 然該處分乃供帳號部執法時有所彈性所附,
: 非留由違規使用者指定處分所用。
: 二、申訴人引用之信件通知流程為違規事由經板務、組務呈案時適用。
: 本案由帳號部人員自行發覺,
: 故無此流程,
: 而帳號部站長逕行判決。
: ※ 引述《Leather (給點空間好嗎?)》之銘言:
: : ╭═════════════════════════════════════╮
: :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 申請案篇號:#1U9PWaL9
: : 結案篇號:#1UCZRM4Y
: : 申訴事由:
: : 根據置底的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 : 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 : 共用帳號積極行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破壞看板秩序、不當更
: : 動帳號數值(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批踢踢幣持有數量)等   
: : 原文為老婆口述我轉打PO文
: : 雖踩到共用模糊底線但並沒有上述重大違規事項
: : 且本版置底公告多重帳號管理辦法亦有提到懲處
: : 經判決確定共用帳號者,砍除或停權曾經出借、移轉或共用之帳號
: : 原文主要是分享相關資訊,是否需要使用最高懲處砍除也違反比例原則
: : 另附註有提到
: : 申請人需以站內信件通知當事人至組務板說明,並備份該信件為證;
: : 信件寄出後七十二小時內對方若無回應亦視為完成此項程序。
: : 查看信箱,並未有要求說明信件
: : 因此申訴望求重新審查
: : 申請人:Leather
: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 相同IP之前都有使用,是屬同一環境老婆口述我來PO文
: : https://imgur.com/z6L2wm6
: : 原文主要是探討小孩相關生病狀況,與板的主題相符且沒有鬧板狀況
: : 下方討論亦屬正面探討
: : https://imgur.com/jnFvskU
: : https://imgur.com/L4jx8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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