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謝點進來看的版友們!!
前情提要:在十月底的時候搭乘酷航回台灣時行李箱整個被摔破到無法維修,當場有請酷
航的代理櫃檯長榮確認這件事,對方給了「行李損壞的申請表」。(結束)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經過了一個月我寄他回和我寄他回之後,現在要進入到了填銀行資料的部分了!
但是!表格右下角的witnessed by(如下圖),看得我冷汗直流,我沒有讓證人留下名字
或證明啊!!!
所以,想請問版上是不是有人有同樣狀況,或者是有知道解套方式的大師能夠指點迷津!
!(又或者是我純粹誤解上面的意思)
https://i.imgur.com/0iQofG2.jpg
再次感謝您能看到這邊,謝謝!!
如果文章放在這邊不適合也再麻煩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