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險種] 29歲女 意外醫療實支保險規劃

作者: snowlee (snow)   2014-05-24 13:35:22
如果沒有認知有誤的話,從這位小姐身上,
其實看到幾個很嚴重的問題:
首先,過去買的幾乎都是「保障最低、
保費最貴(老實說,比終身型保單還要貴)」
的還本型保單,也難怪實際保障不高,
也更沒有多餘的預算再加買什麼保險。
其次,老公幾乎買的都是意外險。
以現有團險與還本意外險相加,
壽險保障才120萬元,意外險則是320萬元。
就算包括準備加買的,也還是意外險(保額100萬元)。
當然,在保費預算不高,以及交通工具為機車之下,
發生意外的機率不低,多買意外險是OK的。
但如果就如同這位小姐所說,希望這三、
四十年不幸發生意外時,能應付重大疾病與不死不活的狀態,
可能需要的保障可能要更多。
但目前看來,這位老公是目前一家經濟主要供應者,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小孩,也無法確認這家每月生活費有多少?
但假設發生不幸,身故只能留下120萬元,
全殘也不過是320萬元,
實在很難看出對於「不死不活」的風險保障能有多少?
這區區320萬元,能讓這家人生活多久?
因為,如果是全殘的話,因需要以人照顧的關係,
生活費約是一般人的兩倍。而富邦那張保單
雖然有一至三級殘廢扶助金,但保額只買10萬元,
發生事故的殘扶金每年才保額15%,根本是杯水車薪。
個人建議,在「保額」與「保費」不能兩全之下,
除非真的是拿不出更高的保費,否則,
應該是先「確定保額」,再選擇「同一保額之下,
保費最便宜的險種(例如定期險就比終身險便宜甚多)」。
因此,假設以每月2萬元生活費為例,
預算極低之下,至少也要有「生活10年總生活費」
做為計算保額的基礎。也就是說,
身故至少要有240萬元的保障,全殘至少要有360萬元的保障。
更何況,國人每年死因調查中,因為意外而死亡的比例,
印象中最高、最高都沒有超過20%,
反而是80%以上的比率,都是因為疾病。
而且也別忘了:一般壽險也有保障意外事故,
且也同樣有便宜保費的保單可選。
所以,太偏重於意外險的保障、太過迷信「只選低價保單」,
可能會讓自己與家人落入很大的風險之中。
因為說句極端一點的話,如果真想讓保費降到最低,
「不買保險」是最快的。
但是個人認為,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而且,風險永遠存在,就算妳不想買保險,
也是要做好「預先積穀防飢」的做法才是。
第三,關於團體險部分,過去也有不少業務員表示:
由於團險也有可能因為出險太多,
而不再續保或加費等問題
(當然,也會因為轉換工作而喪失保障、
新單位可能提供的保障不如舊公司),
除非真的再也擠不出任何預算,否則,
千萬不要把它當做真正有保證續保功能的定期保險來看,
而自己完全不另買保障(意思就是「保險也要分散風險」啦)。
最後,以上預購保單看不出是買給誰的。
雖說投保順序應該是先由「一家之主
(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開始,
但就算家庭主婦,也該有一定的保障,
例如太太如果生病住院的相關醫療風險。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4 15:03:00
意外險有保證續保的亦不多,在多數都無保證續保時團保反而變成有利的選擇且部分團保還有只要不離職就會續保的條款另外,所以,太偏重於意外險的保障、太過迷信「只選低價不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看了前後文還是看不太懂@Q@不選低價保單,難道要選高價保單@@?
作者: snowlee (snow)   2014-05-24 17:11:00
我只能說「一分錢,一分貨」,保戶永遠賺不到保險公司的錢只能在「同樣保障內容及條件下,相對便宜」的保單
作者: qaz791102 (Jack)   2014-05-24 17:18:00
這部分同意樓上 沒有絕對的商品 "相對"低價
作者: snowlee (snow)   2014-05-24 17:18:00
更何況保險不是比「便宜」,再便宜的保單如果是理賠償刁難的保單,你買了心安嗎?能提供真正保障
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2014-05-24 18:33:00
理賠刁不刁難要怎麼客觀比較?會不會變?如果買了保單幾年後該公司理賠變刁難了該怎麼辦?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05-24 18:45:00
理賠再刁難 還是要照條款走應該要以條款為依歸 而非公司 保費 或理賠風氣除非在意的是 公司之後會不會倒閉 但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2014-05-24 19:04:00
保費也是要考量的,否則條款比較好一點,保費卻貴50%的話,還是要選貴的嗎?之前認識個業務就是會用這種話術,只拿條款中看來比較有利(實際上可能效益也有限)的點來鼓吹不要比較保費貴這點。條款中的優點值不值得多花這麼多保費也應該仔細仔細考量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4 20:09:00
每間的成本考量不同,是有機會出現相近保障不同保費的EX.預定利率/附加費用率/生命表使用的不同這也是為甚麼,比較的時候幾乎都會建議用同公司的原因就是為了盡可能的避免此問題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05-25 00:45:00
感謝MrE的補充 我主要是指條款之於理賠這塊 終究要以條款為依歸 snowlee的說法似乎傾向保費低VS理賠刁難兩者間有正相關客戶是否確實買到自己需要的內容 對條款認知是否一致我覺得這還是比較重要的 當然保費VS保障CP值也該參考
作者: 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   2014-05-25 11:39:00
涉規板事宜故鎖文:參閱#1JWLdnrI 有必要討論可另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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