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非屬風險轉嫁為主之詢問,標題加註(非屬風險轉嫁)
說明:詢問非屬風險轉嫁為主之文章,先前公告集中
置底討論,後依板友回應實質上不再實施,合
先敘明。
因有鄉民來信表示本板特定文章看不懂保險還
是存錢,對於保險毫無基礎認識,甚至拿業務
員推銷之儲蓄險詢問好不好(其業務表示存錢
又不會丟到水溝,可以領回比較好),表示因
保險智識之落差,故到此之鄉民在文章間無法
快速判斷哪些文章討論較貼近保險的本質。
辦法:
未來發文如涉及非以風險轉嫁為主之文章,得
由板主于標題後註明,以協助初來乍到保險板
之鄉民,藉由標題可快速區分該文是否探討保
險本意為主(風險轉嫁為主)。
標題修正後,發文者如可得為業務員身份,已
有業務員管理規則規範(註);如無法確定身份
,一律視為非業務身份,由其他板規規範之。
公告後實施。
註:可得為業務身份指:
1、發(推)文之自述
2、來信檢舉者提出客觀資訊舉證
3、其他公開資訊可得為業務身份
以業務員管理規則向金管會檢舉者,可作為上述
第2點所稱「客觀資訊舉證」,檢舉者可利用之。
板規罰則2限制降至最低,在被檢舉人:
A.發文一篇(或完整陳述意見)
B.提出客觀資訊(指可受公評之機構、專家見解、資訊、論文等)
C.其觀點不違反任一板規
同時符合ABC要件時,不再以罰則2懲處!
基於言論自由,未來「一律公開檢舉人提出論述」
,由被檢舉人公開於板面說明,被檢舉者以發
文為原則,以利完整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