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司的團保..
當初在幫我老婆申請加保時,她已經懷孕25周。
當時有先問過承辦人員…
這種情況下,健康聲明書上必須誠實回答被保險人是否已懷孕
保險公司核保人員會評估是否可以讓已懷孕的被保險人如期生效
我如實告知,而該保險公司也承保了...
後來我老婆因早發性宮縮,可能導致脅迫性早產 而住院..
住院的這幾天,本來想申請保險金的
但...對方卻說我當初沒有誠實告知懷孕的部份..不予理賠
我現在手上沒有當初申請時的健康聲明書來證明當初我有誠實告知的部份..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1. 我能向保險公司要當初的健康聲明書來佐證嗎?
2. 現在聲明書在他們手上,突然跟他們要.. 有被竄改的可能嗎?
3. 還是說在我老婆已經懷孕的情況下,即使我有誠實告知,他們也的確可以不予理賠??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