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年後的雙實支規劃?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08-01 02:21:19
其實是某網站的一篇文章,PO來討論。
http://www.tw-insurance.info/article.cfm?ct=5084
精要:
現在也許是建立給付協調機制的時候了,「給付協調條款(Coordination of Benefits
,COB)」,又稱反重複給付條款,COB條款所根據的理論是:醫療費用保險是一補償性的契
約,爲防止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發生,所有醫療險的給付總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
費用,以致自其中獲取額外利益,違背保險損害補償原則,所以要有和其它已存在之保險
協調給付的條款,使給付總額不至超過實際費用以減少道德危險。
個人感想:
假如真要回歸保險本質,那這機制的運作肯定會溯及既往適用,現行的雙實支熱潮所創造
的規劃方式和潛在理賠利益,最後只是一板一眼的回歸「損害填補」,花多少賠多少(假如
額度夠)。
不過個人覺得這樣也不錯,只是費率重新調降和特定期間內險種轉換的權益,也要一併給
予才好。
看到已離職的業務員規劃NHR 只有5單位,整個人都快昏倒了...
作者: 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   2014-08-01 02:48:00
倒是所稱「理賠利益」究竟使得壽險業者虧損多少?或發明了終身醫療的台灣壽險公司卻又為何不設計終身實支明顯的資訊不對稱。另外還是回歸推翻釋字576號問題大法官認人身保險無複保險適用,且未特別將實支醫療除外加上實務上複保險要告知它公司已投保情形(符善意複保險單一公司亦設有最高投保規定等限制,究竟保險公司虧多大如果公佈後我想資訊對等才更有可能進一步了解虧損之真偽題外話:醫療險在學者亦歸類為消極保險,要利用生病才得以獲取理賠金,要達成高獲利(高理賠金)的目的,而採用實支險的手段,手段與目的之間的效率,遠低於壽險或意外死殘險~今天多重大疾病 多終身醫療 多特定傷病 多長期看護險卻不見任何從業人員撻伐靠保險獲利,以自身為消費者角度觀之,覺得其中總有什麼更深的且更為真切的議題需要探討
作者: emitter   2014-08-01 03:20:00
因為很多人認為終身醫療才划算呢 XDD
作者: oceanweaver ((★>>>>>))   2014-08-01 07:03:00
損害補償費率設計應該要像產險一樣,保額越高,每單位越便宜, 像三角形, 因為發生機率較低嘛, 目前實支每個費率都是長方形難怪消費者用多實支降低成本/風險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4-08-01 07:40:00
今天在台灣很多資訊新聞釋放都是有利於保險人,有看過詐保數據,但是基於武器對等原則,似乎都沒有看過保險人運用,法律條款解釋權或消極不處理等手段進行詐欺不理賠把社會不信任的成本加諸在保戶端,再來獲取原本不屬於利益的利益,甚至在台灣有著落後國家保護當地保險公司的法律,這一切都源自於政客需要政治獻金,而保險公司需要不正當利益,兩者相結合就成了今日的風氣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08-01 07:51:00
要買雙實支或多實支 要保人就要付雙份或多份的保費根本不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獲利如果是"短期投保多家" 那就是要落實通報機制和核保避免道德風險但個人認為不論何者 保險公司都不可能會虧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4-08-01 08:02:00
已cp 值最高的三商雜費三十萬來說 其它家都偏貴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08-01 08:09:00
如果未來真的限定單實支 以CP值而言 三商很可能獨大但其他公司應該也會有所調整
作者: forever215   2014-08-01 08:23:00
到底有多少人是因為這樣複保險而獲利的??另外每家公司實支實付不都是由精算師算過的...難道是自己精算師沒算好...理賠金額大於保費收入這跟實支實付根本沒關係吧.真有問題.不是該調整保費嗎?這也許是保險公司的商品規劃出現問題..
作者: GP01 ( 損毀的鋼彈)   2014-08-01 10:22:00
以後限定單實支的話就買三商最高的實支就好了,還是概括式雖說三商的理賠有缺陷,只要改一下在限定單實支的情況就很強大不過其他家也會因應情勢改條款吧...
作者: bobocar1006 (噗噗車)   2014-08-02 00:56:00
短期間的以三商好 如住長期雜費30低於很多家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08-02 01:01:00
以目前DRGs制度 要長期住院應該也蠻難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8-02 01:14:00
有時候考慮的點不是只有雜費額度的高低問題而已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08-02 01:39:00
雜費額度高 概括式 假如有些投藥被認為不具必要性時一樣空談。沒有十全十美,各有優缺,看個人是否能自留反正一年後就知道~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4-08-02 01:56:00
實支醫療 有學者稱為 中間性保險我個人認為 只要有客觀損失 均要適用於複保險又 複保險其保險金不得超過損失金額配合此篇紅色部份我以表認同保險本質:損害填補 (有損始填,填不逾損)買過多的實支 心態如何?真的有待商榷之前不是有XX 鼓吹多買實支 低額 比較好嗎?從心態可看出什麼? (你我知道就好)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8-02 02:10:00
營養針、補血劑之類算是造成比較有爭議的項目之一這個不管是列舉或是概括都發生過爭議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4-08-02 02:39:00
1.保險契約白紙黑字 (必要性合理性之醫療)2.不是買了保險以為甚麼都可以賠3.晚安
作者: emitter   2014-08-02 04:23:00
醫療實支變更計畫數算不算解約再重買啊?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4-08-02 14:01:00
看披註單寫法 台銀傷害實支就是解約在重買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02 16:51:00
許多公司計畫20的保費不是計畫10X2,那很明顯是重買但有些是一樣的,就在看有沒有其他資訊沒有就各憑本事啦XD
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2014-08-02 17:15:00
雖有的鼓吹買多實支低額的業務是為了推銷自己家賣的低額度實支不過會讓保戶在買高額實支時,選擇分開買雙實支會比較有利這點不也是因為保險公司費率設計的不合理嗎?高額度部份用到的機率低很多,費率是否也應該降低很多才合理?
作者: emitter   2014-08-02 17:22:00
如果是解約重買,那不就牽涉到起始日?那20W拆10W*2當然是比較彈性啊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02 23:32:00
不少公司確實20W的保費低於10+10啊XD對於增加額度,個人是當作解約重買看畢竟費率就有變動了,這後續處理問題頗大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08-03 03:05:00
富邦的NHR調高額度 是看當下是否還在販售 之前想純服務幫處主管以前CA承辦的CASE 處理只有5單位的NHR結果停賣只能...解約買新的 我超火之前那位業務= ="假如NHR還在販售 不會有解約重買的問題。不過這是相關部門回答 我沒去看投保/保全規則確認~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04 00:19:00
富邦因為需當地一間,也不接受買兩次,所以才有上述問題且富邦NHR很明顯保費不是等比成長所以提高/降低確實可說是解掉重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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