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母親因為化療而住院 出院後隔天馬上因為發燒掛急診
又因此多住院4天 申請理賠
理賠診斷證明書如下
診斷
女性乳房惡性腫瘤;化療後引起噁心及嘔吐;低血鉀症(以下空白)
醫囑
病患於103年6月24日20時19分,本院急診求診,經診療後於103年06月27日09時離開急診
(以下空白)
理賠結果(理賠已經下來)
醫療險1000*4天 4000元
癌症險 0元
保險公司理賠核定結果通知書內容如下
關於您因乳**診申請醫療保險金乙事,本公司經審慎瞭解後,由於 依條款約定略謂,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
治療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您本次事故所提供之診斷書或文件,經
本公司瞭解並非治療癌症。所以無法依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
請問這樣子理賠合理嗎?
另外有告知過醫生 醫生表示:診斷書看缺哪幾個字,我補
作者:
i835 (保險好easy)
2014-08-12 16:58:00要把投保保單列出較好,我想重點在於是否包含「癌症併發症」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12 16:59:00投保的是哪張險種,該險種是否有限定以癌症為直接原因
作者:
i835 (保險好easy)
2014-08-12 16:59:00另外,第二次就醫是一直都在急診室?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12 17:24:00國泰的團保在癌症住院通常是這張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癌症住院健康保險附約定義部分應該只有提到,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者至於到底是不是,可能就需看手上的團保才會知到了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12 17:30:00是的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8-12 19:00:00透過公司管道快且方便,不想問公司的原因事@@?
作者:
baccat (好有趣~真好玩)
2014-08-12 19:14:00根據93年3月25日保發中心招開的癌症保險理賠爭議研討會因目前保單條款及臨床醫學上未能就「癌症併發症」做明確定定義,考量保戶對其所購買之商品有所期待,衡量此等合理期待,就「癌症併發症」範圍之認定,應以與癌症之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之併發症,皆在理賠範圍之內為當.用這個去爭取看看
作者:
kybay (liru)
2014-08-12 20:21:00看條款怎麼約定 才能確定爭取是否有理
作者:
i835 (保險好easy)
2014-08-12 21:31:00若4天都在急診室,注意有無急診理賠金項目,若無...就:(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8-12 22:53:00可能貴公司的團保服務員不常出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