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上週三參加溯溪活動摔斷了門牙
主辦單位拿了一份南山人壽保險金申請書給我
並要我附上診斷證明、就醫收據、身分證影本、理賠申請書、存摺影本後寄回
因治療牙齒需要一個月左右(須根管並作牙套)
收據跟診斷證明並未齊全
而今天熊熊發現申請書上第一行小字
"敬請於保險事故起十日內提出申請,..........."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我被那十日困惑了。
1.正確流程是不是該先寄申請書過去,其他文件再補呢?
2.依您們的經驗,像我這樣兩顆上門牙需根管並作牙套的案例,
可以獲得的理賠有多少?
謝謝你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