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實支實付真的有必要兩家嗎?

作者: freeread (免費讀)   2014-11-10 19:43:10
我分享我身邊有位朋友的案例
他的醫療實支(因意外或疾病 而 住院或進行門診手術) 共買三家
他的意外實支(因意外而產生的醫療行為 不論住院或門診都賠) 共買五家
每當他生病或意外去就醫時
心情都很放鬆地專心休養
因為醫療費用不會是問題 而且幾乎都會賺到錢 雖然沒人希望去賺這種錢
但真的建議大家多買幾間
尤其是意外實支 保費很便宜 且不受年齡影響 只看職業等級
要提醒的是
意外實支在同一家共買12萬 不如拆成五家買 例如拆成 3+3+2+2+2萬
因為只要單次意外實支未住院時的 理賠金額低於兩萬 例如單次意外共花1萬8醫療費
若投保五間 就共可領到9萬的理賠金(1.8萬*5間)
這個舉例若改成是因為意外而"住院" 醫療費一樣共花1.8萬的話
則共可領到1.8萬*8倍 = 14.4萬的理賠金
你鐵定能安心住院休養
對吧
※ 引述《opm (江湖夢)》之銘言:
: ※ 引述《ymca00 (相信愛情)》之銘言:
: : 讓我不經懷疑,實支實付真的有保兩家的必要性嗎?以富邦實支計畫三就有17萬了阿
: : 平常也有保意外險,如果以能夠支付打平前提就好,是否一家就足夠?
: : 當然某些疾病或是意外17萬的額度也是會爆,但是考量到機率跟預算,
: : 會超過17萬的機率有多大?所以才覺得雙實支實付之必要性
: : 還有她都這麼嚴重了,
: : 醫生卻不肯幫他開需要看護
: : 讓我又不經懷疑,到底醫生都怎樣判斷要看護的.....
: 很多東西的底限板,一般板,升級板不太一樣,幾年前我岳父開攝護腺,傳統手術健
: 保給付,他選了綠光雷射,所以我付了十幾萬
: 老婆今年生產要住院,健保給付幾天的6人房,她住單人房住快一個月,當月子中心了
: 看護不是醫生開的吧?有到送ICU的需要,那是醫生處方,其他只是建議請看護,我媽
: 今年住院即是如此,醫生護士不是傭人,例如沒有醫療需要的大小便不能自理,家屬
: 能解決到啥地步是一回事,這可能需要日額...-.-
: 至於長照那種請外傭的,大都有一堆量表要評估,有些還沒估完就上路了,有些拖到
: 照顧者倒下,病人還活著...
: 實支實付不一定要2家,您保單的保障範圍有多大也許是個問題
: 以上,請自行評估保險財務需求...-.-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11-10 19:56:00
那麼多都收副本理賠的?
作者: freeread (免費讀)   2014-11-10 19:58:00
對的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4-11-10 20:05:00
開始走偏了 保險原理
作者: Robertxie (Robert)   2014-11-10 20:10:00
有這些人亂搞 早晚被取消副本理賠 基本上雙實支還能接受 三實支以上就不認同了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11-10 21:01:00
醫療雙實支+意外雙實支 算常見吧(例如置底罐頭)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11-10 21:12:00
複數實支只要後面幾家保險公司願意承保就也沒差吧?這不就是當初推廣雙實支的理由之一?不然以學理來說,實支實付以損害填補為主,怎可能是如今雙實支的個別計算理賠,而有可能賠超過的情事?只是意外險這麼多是用產險吧>@@
作者: freeread (免費讀)   2014-11-10 21:20:00
我朋友的午間意外實支 是兩間壽險 加上 三間 產險
作者: solier (辯論DEBATE)   2014-11-10 21:46:00
小心被列入黑名單...到時候拒保就得不償失了orz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4-11-10 22:24:00
雖然學理上 實支是損害填補 但實際面 告訴客戶這種偷吃步反而會獲得客戶的信賴與讚賞XD
作者: pouy (咪寶寶)   2014-11-11 00:50:00
也買太多了吧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11-11 02:16:00
這種偷吃步早已經報章媒體化了...
作者: Robertxie (Robert)   2014-11-11 08:11:00
有幾位學者一直積極要求廢除複數實支 認為日額險所保障的對象是被保人無法量化的健康 而實支所保障的是實體的收據 所以可量化的收據是不可以有超額和不當得利的問題一直努力的要求政府修改加上的確有民眾濫用複實支 以台灣官員一項以個案當通則的做事態度可以預見被禁止是早晚的事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11-11 08:52:00
那投保高額度的重大疾病/意外險/殘廢險呢?量化的健康 為什麼不能用收據的形式給付 蠻弔詭的上面漏字 無法量化的健康而且副本理賠的機制是"有告知已投保其他家",之後保險公司也"承保",坦白說假如保險公司覺得這樣會虧,全面不收就好了,選擇權是在他們自己,還需要重新規定嗎?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11-11 09:29:00
推s大論點
作者: Robertxie (Robert)   2014-11-11 09:50:00
損害填補是保險極為重要的精神 這和保險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是兩回事我個人認為 損害填補應該堅持 但是實務面 產品的設計無法滿足保戶的需求也是問題 諸位學者只關注在學理而無視保戶面臨的困境 才是大問題 例如 我一直認為既然是實支實付 就不應該將理賠費用再區分為病房 手術 住院費用 而是應該以一個總額來理賠 此外 不以收據理賠時 所能轉換的日額比例也要討論最後 如果真的要實施正本理賠意外醫療實支如果也能賠到意外住院醫療 又會發生學理衝突這種產品重新設計的大工程也不能逃避 可惜的是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是可以預見的 先上個半套 再慢慢搞 損害的還是保戶的權益
作者: someoneelse ( )   2014-11-11 11:23:00
不如這樣說 假如斷手斷腳可以領1000萬 會有人因為想被斷手斷腳嗎? 如果住院動一個手術 多實支可以多領10萬 要不要做個10次? 這些根本是不能控制的因素 而且不願意碰上 所以才叫風險 如果可以控制 那可能就是故意行為 叫不實告知 或叫詐保 不是嗎?實支實付有損害填補的性質 但它又是人身保險 所以定位尷尬 不過不需要因為這個尷尬的定位 替保險公司解套 某些保險公司肯收副本 就是因為這樣還是會賺 可以拓展市占率 如果覺得消費者可以"從中賺錢" 那也要樂於受罪跟生病才是
作者: dreamliar (夢)   2014-11-11 21:57:00
其實說穿了 只是因為保險乘載過多期待和任務,才會有這些問題。遙想不久前某醫生的論調若為真實,其實雙實支的論述立論重點,是植基於畸形的醫病關係、醫病現場和健保給付制度所生的問題,導致變成由雙實支來承擔這些不然真的一進醫院就啥都要自費嗎?當然,不否認業務也在某程度上是幫手~不過這問題幾乎一季來一次= =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1-11 23:59:00
願意多花錢買 保險公司願意承保 沒啥好說的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11-12 09:37:00
誰叫健保給付的大多都不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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