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經給的訊息
http://fund.udn.com/fund/story/7488/724689
自己查到的資訊
https://zh-tw.facebook.com/fsc.gov.tw/posts/882554278425734
但新聞比較新
想請教大家,我的理解是:實支實付本來就以正本理賠為原則,在投保第一家正本實支實付後,若規劃的第二家於投保時說明已投保第一家,第二家仍願意核保就代表它接受副本理賠。
請問大家我的理解正確嗎?
新聞的意思是說以後就沒有第二家副本理賠的意思嗎?
謝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