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an 看板 #1MmIUuIZ ]
向金融機構商借房貸時, 都會被強制投保火災與地震險, 每期保費均由申辦貸款者
支付, 但受益者則為放款的金融機構.
房屋必須全毀或半毀才會獲得理賠, 理賠金額最高好像是150萬元, 此次台南金龍大樓的
震災戶如有須付房貸者, 顯然符合理賠的條件, 可以獲得理賠.
請問,..
(一)
金融機構獲得的震災險理賠金額可以自貸款餘額中扣除嗎? 如果可以扣除, 貸款戶
就可以少繳一些房貸了.
(二)
如果可以扣除, 且理賠金額超過貸款餘額, 那麼, 超過的部份是否依然理賠?
(三)
如果依然理賠, 金融機構是否有義務將超過的部份給予貸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