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22352343 2016-04-30 02:48:00
我的建議是三萬塊就私下和解吧!保險員要簽單時必須要了解對方的體況,就算對方沒說也是要問,通常契約書下來回函可以放棄,或者一個月內主張契約無效,如果保險員沒告知或者對方沒告知讓契約送出去,公司如果審核通過那麼等到時候要理賠可能會有理賠糾紛,如果三萬多是儲蓄險的話那還算低空飛過若是其他險種就沒那麼好說了!(個人淺見)
作者: allen80149 2016-04-30 08:37:00
既然保母說有焦慮症就代表有就醫記錄,那要看要保書的健康告知事項是由誰勾選的呢?這樣才能確定姐姐是否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