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 服飾店適合的團保

作者: Sandy0326 (Sandy)   2016-06-06 21:29:59
阿姨開的服飾店(目前經營一年)
現在有三個員工 這樣可以買團保嗎?
如果可以的話 阿姨和我也能一起保嗎?
保險的內容該怎麼買?
(疑問好多 但又不知道該怎麼問.....)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6-06 21:44:00
團險最少都要5人以上才能承保如果團險不能保的話 建議是可以弄個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是商業火險
作者: heroexfire (李子)   2016-06-06 21:54:00
公共意外險只賠第三人 即便下條款一樣有許多限制不理賠受僱者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6-06 21:54:00
公共意外責任險 通常只賠財損跟死殘 但是顧客也在保障更正 公共意外只能賠顧客 所以如果要保 人不夠只能自己個別保傷害保險了 通常團保或是雇主意外責任險都要5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1:57:00
不一樣,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對營業場所,而員工因為有僱主責任,例如上下班或因公死亡,若勞保(假設有死亡給付不夠,僱主付費之團險可充抵賠償金額。
作者: heroexfire (李子)   2016-06-06 22:01:00
公共是賠顧客 僱主是賠職勤期間 團險是賠其餘時間 但不夠5人沒辦法保團險 建議用個人傷害險做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6-06 22:07:00
團保可以買醫療險 有的甚至有加保癌症 要健康告知
作者: heroexfire (李子)   2016-06-06 22:07:00
現在沒辦法朝團險的方向去做 不過個人傷害險是可以附近健康險的
作者: ping0937 (小洋蔥愛發瘋)   2016-06-06 22:21:00
僱主付費之團險為員工福利通常不可充抵賠償金額能抵的 是雇主責任險實務上 看法官判 都有可能 但一般員工家屬未必去訴訟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6-06 22:28:00
樓上 因為勞工通常不知道自己的權利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31:00
不喔!僱主付費的理賠金是可充抵賠償金的。請看勞基法第59條還有內政部74年勞字328548號函釋。你說的福利是員工有自費部分負擔或福委會投保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36:00
僱主是賠職勤期間,團險是賠其餘時間這似乎是某些產險才這樣處理的一般團保意外險應該是所有時間才是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38:00
實務上,由雇主負擔保費,自然就得充抵不夠的職災補償,請參酌勞基法59、60條b大師你說的我有碰過,我還跟老闆娘說才差沒多少,沒必要這麼call限上班時間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41:00
而團險到底能不能抵雇主的責任他有相應要件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41:00
但實務上,很多老闆也知道,幫員工投保還能減少稅額,沒什麼人這樣做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43:00
要件是要雇主付費,才能充抵職災補償金;職災事故除了補償責任,僱主還可能面臨賠償責任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44:00
http://0rz.tw/veiRG / http://0rz.tw/L87FQ我就不拾人牙慧了題外話,把團保限定只賠非執勤的,一般都會跟顧責一起賣
作者: ping0937 (小洋蔥愛發瘋)   2016-06-06 22:46:00
最高法院68年度台上字第42號判例 就說要看怎判阿你不能賭每次法官都認同你的可以抵難道被告的時候 業務要扛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47:00
呵呵,差不多吧!還有損害賠償責任喔!你看b大師上面連結吧!法官也是依法審判啊!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51:00
另外,像有時候請求的人不同時EX.團保一般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51:00
問題在職災補償和損害賠償兩個不同請求權不同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52:00
但有些法規中,可主張損害賠償的是當事者父母所以才說,這東西要講講不完,要說哪個對,會爭很久@@另外,我記得民國89年前&後的見解並不相同89年前似乎沒有一定標準,但後續比較有所共識所以,這要舉例又有的講囉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06 22:54:00
b大師你說限定父母配偶子女請求,是因為民法194而且,職災對僱主不利的是職災勞工保護法第七條,僱主要自證無過失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06 22:56:00
如果真要討論,建議把條件都設定好...不然我看,講個幾天都沒答案吧 !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06-06 23:31:00
公共意外險可以附加雇主意外險應該是最簡單至於團保、團傷、雇責、雇補差異性不小哪個可以抵充雇主責任狀況很多種,牽扯的法令多如牛毛,沒有單一個險種可以完全COVER的但也沒看過哪家公司全做
作者: mmnnxpozic (MMMMXP)   2016-06-07 17:52:00
買傷害險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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