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雇主勞健保

作者: luns (lun)   2016-06-12 21:01:18
想請問版上的大家,
假設目前有一狀況,一公司有成立投保單位,有5人以上投保,
A雇主本來勞健保是投保在B公司,投保金額為最高級原43900,現為45800
現在A雇主想把自己轉到A公司(自己的公司),
加保是利用勞保局e化路加保,勞退不提繳,
加保後查詢,勞退月提繳工資為150000、健保月投保金額182000
問題一、勞退月提繳,在填寫加保時系統寫「不提繳就不要填」,沒有填為什麼
還會出現金額?
問題二、健保的部分,為什麼會那麼高,不是跟勞保投保一樣,45800嗎?
問題三、有查詢到一些資料是說雇主加保不能用網路,要使用紙本郵寄加保,
然後附上一些資料證明,符合的話投保金額就可以不用那麼高,
那假設是這樣,我們自己能預估自己目前的狀況大概要投保多少嗎?
所以目前雇主的勞保及健保,該怎麼做才適當?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12 21:22:00
這要去Accounting板問,這不是保險業務員會做的事,是會計師業務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6-12 21:48:00
勞保勞退的東西問勞保局,健保的問健保局啥,各自有各自規定覺得沒要提撥,提撥了...-.-也許根本就報的有問題,要更正勞保跟健保的投保分級表不一樣,健保的最高級距高的多勞保的投保薪資規定是覈實申報,雇主加保不舉證以最高等級受理舉證不得低於任一員工申報之投保薪資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14-2條參見...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12 21:56:00
原po是要問節稅的事,都開公司當老闆,沒配合的記帳士?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6-12 21:58:00
假設的合法性也有點問題,健保能以雇主,負責人身分加保,大概就沒得用員工身份加保...這作業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6-12 22:03:00
要嘛員工高薪低報成就僱主,要嘛僱主按規定申報實際薪資,這就是多數小微企業的實況還有僱主不加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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