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rtz2 ([])
2016-06-13 19:32:03因為家父多年前有在銀行借錢,但是是利用我媽當擔保人,他們已離婚多年,也無聯絡
現在銀行把債權外賣給債務處理公司,今年我媽因已達退休年齡,會申請勞保退休
但是最近債務公司來函要求出面還款,因為我媽是向工會投保
他們認定有收入,所以會強制扣押所得,但是投保勞保的錢是我們子女提供的
(因我媽在五年前已無收入,但勞保又不能中斷,否則前面保的就浪費了)
如果不還他們錢,他們會舉報勞工局不實加保,退休金會全額不見
最嚴重是5年有期徒刑(信裡所寫),
總覺得有些疑問, 畢竟這是我媽的前夫所借款, 我媽是擔保人
辛苦了一輩子, 終於可以領退休金的錢會這樣被扣押嗎?
有沒有什麼管道詢問或者是類似的case怎麼處理可以供我們參考的
謝謝!!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6-13 20:20:00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時可以申請設立專戶,該專戶內的錢一般事由不得扣押,基本上勞保算在職保險,沒實際從事勞動工作加保是有點問題,但是也沒有啥斷保過去年資就浪費的事,過去合法保的東西紀錄又不是不在話說辛苦一輩子搞詐欺的案子還看了不少...-.-不是交錢就有資格保的,交出去的錢有時候感覺只像犯罪事證的一部...-.-地方政府很多有免費法律諮詢,去問問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6-14 18:46:00樓上,您有處理過勞保案件或跑過保險相關行政庭民事庭嗎?建議原po找法律諮詢,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也不能提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