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
周一撞別人車,是我的疏失,撞上一台重機,重機再A到前台轎車右後方保險桿。
車險公司:國泰
投保地點:中壢
事故地點:新北市
週二傍晚國泰跟雙方車主都聯絡,但因投保單位在中壢,跨區,原本說隔天要去車廠看,
延了兩天才去,周四重機車主跟我聯絡,說車廠告知,保險公司(台北的理賠員)拿了估價
單,初步也同意金額,問我這筆錢是我先付,然後簽和解,他拿車,是否可以,等保險公
司付款,有請款時間(15天),延後取車時間(要用車無法用,可能還有車資等跟我收)。
周五找到中壢理賠員,他說還沒收到估價單,應該在寄送路上(不是傳真也可以到中壢嗎
?),今天理賠員跟重機車廠聯絡,希望車廠接受保險公司的請款期間,但車廠之前有不
好經驗,要拿到錢才會交車,總之,現在車主希望我先付,並簽和解,但我找不到理賠員
,因為已經下班,明後天假日休假,不知道保險公司是否同意這金額。
另一台轎車,今天也打來跟我要代步車的費用,就是租車費用,一日2000-2500,是原廠(
修車廠)的租車費用,這幾天他都要用車工作,假日是私事。他確認過保險公司不付這筆
費用,問我的意思,如果我不處理,他那邊會有人出面(這是什麼意思啊?)
以上兩個問題
麻煩各位幫我一下
怎麼處理才好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