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舊主約+新附約的業績歸屬?

作者: Nov09 (nov09是個好日子)   2016-08-30 11:09:48
※ 引述《peakelly (PK)》之銘言:
: 當初賣大榕樹保單給我家人的業務
: 跑去賣雞排了= =
: 之後掛名的業務不知道是誰,
: 所以每次有問題都直接找我學長,
: 最近在調整保單,還請他幫我找舊條文...
: 我想問的是,
: 如果我要在舊主約加掛附約,
: 這樣業績會算誰的呢?
: 1.離職業務
: 2.掛名業務
: 3.我學長
: 會這樣問是因為
: 感覺他傾向賣我新主約...
: 我想捧場但現階段只有附約需求。
: 想說附約也加減有業績吧?
: 後來爬文看到有人說 加掛附約的業績是"舊業務"的,
: 囧 之前都沒想到有這個問題!
: 但我還是需要有人幫我掛附約啊!
: 如果我先打給客服說要換業務呢?
: 這樣業績會算學長的嗎?
: 不想找不認識的業務...
: 可是又怕讓學長白忙一場...
1.賣你的業務早就把佣金拿走囉
2.舊主約可直接加掛附約 但是要注意你的額度足不足以加購
3.業績是誰送的 就是誰的
4.基本上年繳化保費不到兩萬都是在做善事
QQ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8-30 13:13:00
1~3點正確,惟第四點不認同,保費要以客戶能負擔為考量,這不是打高空,生存考量難免,但累積信任與活動量是不二法門,所以BOX25訪原因就是如此。別用P或C衡量,產壽險、卡一定要勤,去考信託跟法規,還有e家人,再去報CFP,這才能跟同業區別。
作者: Nov09 (nov09是個好日子)   2016-08-30 14:05:00
謝謝前輩分享目前也正在努力學習中!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08-30 16:21:00
CFP 在台灣沒什麼用處 法規還躺在立法院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08-30 17:55:00
的確是沒什麼用處,就像多益拿金色證書,也不代表人生順遂,只不過是客觀評價方法一種罷了。倒是台灣的法規認可?那不過是錦上添花罷了,不勞立法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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