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段日子的爬文,大部分的遠雄出單都是以FX6 10萬為主約,
再搭配實支實付RJ1 + 重大傷病RG1 為常見規劃
前提:我已有三商 C型實支 + 全球 XHR5, 另有改版前的法巴金健康計畫三
因法巴只有一百萬,且範圍較小,故想只多買遠雄重大傷病RG1→加強
也因經費不足,目前暫時不加入遠雄實支
所以當初我向保經說,以最便宜主約即可,第二年我要減額
日前,保經推薦以LJ1 五萬 15年期 + RG1→為解答,理應是為最便宜保費
但,經稍微解讀LJ1後,發現LJ1為主約時,當發生死亡或全殘時,附約即失效
當時,有發現這個問題,才了解為啥大家推FX6,也向保經提出疑問
但,透過保經向理賠部詢問過後,表示LJ1有附約延續條款,
全殘還是可以先理賠RG1,不影響附約。(死亡就先不論了,都死了= =)
當時,基於RG1全殘可以理賠緣故,我簽下了保單。
問題來了:
1.如果真的保經所說,全殘可以理賠,那LJ1+RG1也是另一種解法了吧
如果是,那問題二便不成立了
2.回條簽完後,過了幾天,我想說算了,不跟保險公司拼了,改FX6 算了,
星期四晚上傳LINE跟保經說要換,請他契撤重送,我以為星期五他就會辦好
星期五我就出國了,等我出國回來,十天反悔期已過,只能解約重送?
請問,有無補救方法?
感謝各位大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