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很難在板上詳細訴說整個過程
但朋友因個人因素無法向家人或親密的朋友相關保險業務求解
所以來板上發文麻煩是否有願意幫忙的大大
事件:
朋友與其他友人參加旅行社跟團海島行程
某夜凌晨因落單被當地路人襲擊受傷 當場抓了現行犯
因當時怕案子被吃掉所以第一時間聯絡台北旅行社/交通部觀光局/當地大使館/
朋友配合當地警局作筆錄自行到醫院驗傷等流程
當地國際檢察官表示一個月後會收到通知在返回當地法院出庭指證的時間
若屆時無法出庭罪犯會解除拘留………
回國後朋友聯絡了旅行社詢問保險理賠事宜
旅行社表示只要是事發後的開銷有收據都能照實理賠,但後續返當地法庭的交通費用不予支付
因當地搭車搭船根本無法開收據及證明 唯一只有手寫醫院的收據…
問題一.無收據交通這部分的理賠只能算了嗎
問題二.若後續返當地法庭的機票及其他交通費真的也無法理賠嗎
很抱歉,我打的內容對於保險理賠需要知道的細節不完整,但其他部分不方便於公開,希望有願意求解的版友私站內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