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告訴人通知,今年二月有一個案子已經上法院,
(我方小貨車擦撞對方摩托車)
對方最近找到我們公司來,但這案子之前已經請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得知因為保險公司該承辦人離職,案子也沒有交接,
對方找不到人就直接到法院提告。
我們公司一直以為已經和解,結果是後續完全沒處理。
因為覺得非常離譜,現考慮把所有車輛到期後,
陸續轉到別家保險公司,
今天請公司人員上網試算保費,但沒有我們的車種選項(自用大特車)
打給客服,客服回覆直接向營業所聯繫。
致電後,說明要保強制險+任意險,營業所說沒有承接,
原因是等級太高...
不是要問哪邊可以保 (違反板規)
只是覺得這樣也太奇怪,17噸、26噸附吊桿大貨車、
壓縮式垃圾車、3.5噸小貨車,
這種業務,車險公司不喜歡接? 還是一般都接小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