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今年畢業的同學們聚餐
席間
一位從事保險從業人員的同學
拿出一張幫另一位保單檢視的資料
語重心長的告訴他
你的主約是儲蓄險(得意還本終身壽險)
底下還掛兩個附約
這樣你儲蓄險領出來之後就附約無效了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回家之後我上網看了一下這個主約(跟我的一樣)
這個應該算是年金險吧?(有誤請鞭)
年金險掛附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倘若真的是儲蓄險可以掛附約嗎?
可以的話又如果保了要怎麼解決呢?
最後再問一個問題 18年前買的主約還可以再加買附約嗎?
先謝謝各位看完 希望有人能幫忙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