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減額繳清與重疾/重傷問題請教

作者: joyce4003 (crystal)   2016-12-25 13:10:55
想請問以友邦JTL10年100萬來說,是第二年可以減額減清
1.減額後的保額就是兩年繳交的保費總額?
2.如果想增加配偶附約,只要減額前隨時都可以附加?
3.如果確定第二年之後才會增加配偶附約,則主約是否改成LS 20年5萬較適合(保費較便宜)?
前陣子請教了保單規劃問題,有許多熱心的版友來信提供意見,非常感謝!
不過有許多位不約而同提到因為友邦重大疾病JDDR在60歲後保費劇增,理賠項目又比遠雄的重大傷病RG1少很多,建議不妨將預算放在RG1比較適合,大家認為如何?會建議兩者都各保100萬,還是提高RG1到150-200萬較好?
謝謝大家!
作者: jka5 (D1010)   2016-12-25 13:48:00
全部加到rg1
作者: u4010469 (小寶鬼鬼)   2016-12-25 14:32:00
有一說法是重大傷病的癌症要到後期才有理賠重大疾病則比較鬆然後理論上重疾相目是比較少這點沒錯,但是殘扶理論上可以補足這些說法,不知可有錯誤也有人說過寧願重疾*2或重疾加重傷,不要重傷*2
作者: funnyhouse (放尼豪斯)   2016-12-25 14:52:00
A1. 不等同,以33歲男2年總繳6260元,減額繳清保額是26,300元。A3. 若改LS,可另外加入彩虹家園基金會,就可以符合集彙條件,有保費折扣。RG1的對癌症的理賠要件是: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惡性腫瘤。跟JDDR的除外13項癌症且符合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裡的惡性腫瘤還是有不同。主要的原因還是重大傷病卡是需要由醫師認定並向健保局申請。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6-12-25 17:39:00
1.總額就兩年JTL的費用2.減額前至少時間要夠讓配偶附約生效,時間點太近還是不行3.如果LS 5萬保費較便宜就用LS,還可以加入集體彙繳。目前年紀已經可以用LS 5萬的方案,代表已經35+此時RG1與JDD的保費差距已經不多,只是差在遠雄多個主約RG1的除了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這類的保障外,大都勝過JDDR個人會建議用RG1
作者: CatGoodGood (貓好好)   2016-12-25 19:20:00
LS 5萬能夠減額繳清嗎?
作者: awei181 (awei)   2016-12-25 23:16:00
LS當然可以減額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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