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蝶戀花「兄妹」理賠引議 政大教授:保險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7-02-26 12:05:36
: 想法評論: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還有一點疑問,這是否是保險法規的漏洞
: 所致?
推 DALUGI: 保險法規漏洞? 02/26 10:58
這是民法的問題,爭議之處可以說跟保險法無關。
應該賠償乘客/旅客的本來是遊覽車/旅行社業者,只是因為
業者有跟保險公司投保「乘客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
才變成由保險公司理賠。
(跟保險法相關的是,身故理賠金根據保險法第94條2項,可
由保險公司替業者直接理賠給「被害人」之「請求權人」。)
責任險理賠縱可作為抵充業者的責任,但並不是說業者只需要
透過保險公司賠償投保金額就夠了,若不夠賠,「請求權人」
還是可以繼續向業者求償。
故旁系血親的哥哥不能作為「請求權人」請領妹妹的,不只是
責任險理賠金,還有業者超出責任險的賠償,這都是跟著民法
走的。若考量社會變遷與立法當時之背景不同,希望加入旁系
血親可作為「請求權人」,也是修民法,若把矛頭指向保險法
、甚至是保險公司,可說是還沒弄清楚問題在哪裡。
(註)本次事件關於「身故責任」的「請求權人」法律依據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
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或殯葬費之人,被害人
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6-02-26 10:58:00
保險法規漏洞?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2-26 13:03:00
以為走錯板
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7-02-26 13:18:00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14754民法也不是沒立委提過要修,但當出也是怕會有人無限上綱所以被擋下
作者: shine409 (Fighting)   2017-03-17 14:09:00
太厲害了 掃盲推
作者: oohhh (吃飽飽睡好好)   2017-03-23 21:43:00
長知識 謝謝分享
作者: neili007 (金名)   2017-04-27 12:35:00
推 專業人士
作者: rainy78928 (奇幻。旅程)   2017-06-23 12:16:00
推專業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7-08 15:54:00
作者: vita895 (鬢角少年)   2017-08-09 18:34:00
你是幹理賠的吧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17-09-10 08:53:00
這個時候就只講法律,不講人情了......
作者: iljie ( 不能說的暱稱)   2017-09-13 18:21:00
不錯的文
作者: lucaskofcd (奕均)   2017-10-02 10:40:00
這東西若賠一次,以後業者都把責任險當旅平險幫你保了
作者: ryuboyex (Charlie)   2017-11-17 08:15:00
專業文
作者: SparrowJ (SparrowJ)   2017-11-22 16:29:00
太專業了啦
作者: r568520wood (良木)   2017-11-24 00:59:00
就像車禍的時候每個人都要保險公司賠給對方而對方也一直跟保險公司索取賠償的金額,熟不知真正確定賠償在這事故中所有金額的是兩方所協議,和解或是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只負責針對你買的保額跟保障以內做理賠!但很多人都覺得保險公司就是要賠全部,常常都把責任丟給保險公司!保險是幫你移轉風險承擔部分的損失而「不是負全責」
作者: dk100422 (一哭二鬧三上悠亞)   2017-12-10 03:28:00
專業給推
作者: alphish ( 多麼思念 )   2017-12-19 18:24:00
配偶包括同性配偶嗎?
作者: magic999 (小虎)   2016-01-11 14:45:00
同性配偶可以"登記"嗎?不能登記叫"配偶"嗎?
作者: Dx4 (付出總不求收獲)   2016-01-25 01:06:00
那請問是要賠多少錢才算公平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