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男38歲
職業:第三等
主要交通工具:汽車
受益人:妻
特殊狀況:領有國外結婚證書,台灣沒登記
事由:前陣子投保富邦產險的500萬意外險,投保前已明確告知特殊狀況,最近錢繳了保
單下來,昨天承辦人員才突然通知他們不認國外婚姻狀態,要改成同居人,且只有兩百萬
保障,其他三百萬是給直屬血親。已確定台灣法律認定國外婚姻視同已婚。目前承辦人員
要我們自行跟公司確認相關權益並急著要我們今天決定是否解約,否則會無法退全額保費
。
請教:
1. 若與法律衝突,產險是否能堅持承辦所說的會影響理賠權益?
2. 事前已經告知特殊狀況也簽約付錢了,突然來這一招,消費者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說
實話溝通的過程覺得承辦只想推卸責任。然後往我們消費者身上丟。
3. 可否推薦其他優秀意外險?
Ps. 結婚證書未在使館公證,請問是否可以配偶身分投保,他日若不幸需要請領再提供
公證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