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請教
私人地下停車場擦撞對方
狀況:對方車子沒停在格子內 停在應該給人迴轉的地方造成出入困難 不小心擦到對方
因為很輕 車主沒注意到 就離開了
隔天對方調監視器 說要告我們肇事逃逸 且要我們負責
1.私人停車場應該沒有肇事逃逸問題
2.對方停在路中間應該也算是有過失 若雙方都有保險 是讓保險公司去橋就好嗎?
3.保險公司說若出險 新規定是全家族的車 無論登記車主名字都不同 只要是同一家族(應
該是直系) 都要漲保費 家中5,6台車若都漲也是不小的金額,同一個車主 同名字的車一
起漲就算了 若真是這樣是不是有點離譜? 剛查了一下似乎都沒查到這點 有人知道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