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醫療險係保遠雄RJ1,最近保約快到期仔細看了一下條款,有下述問題想請教
1.若手術項目非健保2-2-7,則住院用住院醫療項目理賠,門診手術不理賠,
但看了RJ1合約的第11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細則內,
並無明確寫出支付項目中有自費器材的雜費,請問這樣是不理賠嗎?
還是條文中第十三項的"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就包含支付使用的自費
器材部分?
2.另外看了健保2-2-7條規範的手術項目,感覺幾乎不會是門診手術,
請問這樣RJ1是不是其實對於目前的門診手術幾乎不會有理賠?
3.是否建議改保成RSL,這樣同時對於住院及門診手術皆有保障較好?
再進一步請問RSL的實支實付理賠若以計畫1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60,000來看,
若進行韌帶手術係理賠50%,手術費用理賠金額最高50,000*50%=25,000,
自費器材部分的限額就是實支實付到60,000這樣嗎?
若有觀念有誤 再給予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