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po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之前我媽因為離婚財產分配問題導致他名下的財產全部被我爸申請強制執
行
也因為這原因她又欠了好幾家銀行卡債
之前無聊的時候查一下發現保單也可以拿來當做法扣的標的
我們保的保險是住院醫療和壽險(被保險人兩張我的 兩張我媽的 而要保人全部是媽媽)
我有個疑惑
1.如果在債權人還沒發函給保險公司 那將這些保單要保人變成我是否有用
2.變更後 日後要是發生事故住院開刀 請到的保險理賠會不會被法扣走
因為母親當時法律常識不足大多的財產都被爸爸給拿走了 爸爸在婚姻期間根本沒為家庭
付出 沒有工作 混吃混喝 只因為法律給他分配財產的權利
懇求大家幫幫我們解套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