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父母健保是依附由我繳付健保費(每月我+父母約3千多元),後來我媽覺得被健保局扣
太多了,請我辦理轉出,準備改依附到我弟繳付(每月薪資較低,健保費我弟+父母每月約
2千多元),想請問:
1.父母健保依附如果改由我弟繳付健保費,之後報稅,是不是"只能"由我弟申報扶養(原本
是我繳父母健保費,我申報扶養)?還是說我仍可以報扶養,我弟也可以節稅(列舉扣除父
母健保費)?是不是"報扶養"和"列舉扣除父母健保費"2個方式減免的稅額不同?金額大概差
多少?
2.有考慮"貼補"我弟幫繳付的父母健保費(原本是我繳付),只是貼補金額,以"我弟的薪
資來算父母的健保費"作為貼補?還是以"我的薪資來算父母的健保費"作為貼補?各位大大
有建議嗎?網路上好像沒這方面的問題(可能是家務事),大多只教節省健保費的方式可將
父母健保依附到薪資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