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車禍和解實務建議求教

作者: starhand (to be with you)   2018-04-19 13:14:32
※ 引述《garlicfish (蒜頭魚)》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QrsjWWO ]
: 作者: garlicfish (蒜頭魚) 看板: LAW
: 標題: Re: [問題] 車禍和解實務建議求教
: 時間: Wed Apr 18 23:59:25 2018
: 近日將進行和解
: 對方將由第三人責任險賠我車損 而對方只要求由強制險理賠體傷
: 請問這樣和解書要怎麼寫比較妥當 或者該注意一般和解書範本裡哪些條款?
: 假設 甲方:對方 乙方:我
: 1、第三人責任險有像強制險的部份 還得寫明賠償金是否包含第三人責任險嗎?
: 甲方賠償乙方修車金額 100000 元(要寫含或不含第三人責任險嗎?)
: 或是寫明由某某保險公司支付
: 2、對方只申請強制險理賠 和解書該怎麼寫?
: 我當時有申請第三人責任險出險 但很幸運對方只要求強制險理賠
: 請問和解書
: 條款就寫:「乙方不付甲方機車修理費、醫療費、工作損失及其他一切損失 」這樣嗎

: 還是寫「乙方除強制險,不再付甲方機車修理費...一切損失」
: 或者 「乙方賠償甲方1000元(含強制險)」
: 但對方還沒有申請強制險 也不知道金額多少
: 3、和解書一式還是兩式?
: 兩方都有第三人責任險 雙方保險理賠員也會到場
: 這樣和解書需要寫成A保險公司一式、B保險公司一式 或是可合在一式裡
: 以上問題 懇請各位解答 先謝謝大家
: ※ 引述《garlicfish (蒜頭魚)》之銘言:
: : 我爬過文 和 google
: : 有人說 除非進入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
: : 否則對方即便簽了和解協議 也能反悔提告
: : 因為台灣刑事告訴不能事先放棄
: : 甚至本人和解 配偶也能提告?
: : 但保險員卻說不需要 只要簽了就不能再告
: : 而且即使進調解委員會對方也不見得會出席
: : 除非已經私下協調破裂
: : 建議我和對方約好時間地點
: : 再聯絡理賠人員一起出席
: : 請問 私下和解的法律保障究竟如何?
: : 我可以先跟對方和保險公司談好金額後
: : 再申請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簽協議書嗎?
: : 有無實務上不會激怒對方
: : 法律上又有保障的作法呢?
: : 另外 對方有保險可賠我車損
: : 卻開條件 如果我自行修車 則可降低我的賠償金額
: : 這是害怕保費調高嗎?
都有保險就讓理賠寫即可。
原則上內容可朝下列方向
甲方賠付乙方車損維修費用及其它一切依法可請求之損失,計新台幣多少元(另可加註是
逕付予維修服務廠還是匯入車輛所有權人指定金融帳戶)。
乙方同意賠付甲方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得請領之各項給付,其餘一切損失(含體傷車損
)同意自行處理不向乙方請求。
雙方其餘民事請求權拋棄,甲方不追究乙方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