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醫療責任險追朔期

作者: countrier (鄉民)   2018-04-19 22:52:34
最近在研究醫療責任險,兩家保險公司的專員說法不太一樣。
合約上都是載明
被保險人於追溯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之日,因執行醫師業務,直接引致病人體傷或死亡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
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追朔日的定義為
指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約定並載明於保險單內之日期,被保險人執行醫師業務之
行為須發生於追溯日後至保險期間屆滿日前。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連續投保時,
以第一年保險契約之始日,作為後續各年度續保契約之追溯日。
問到的華南產險有提供往前兩年追朔(貴)以及不往前追朔的費率(便宜)。保險專員
表示需要保有往前追朔的條款才可以在例如連續投保第十年時理賠第一年時發生的糾紛。
富邦產險則只有不往前追朔期的費率,但專員說只要每年連續投保,在這幾年投保期間內
發生的糾紛都會理賠。
就我個人對於條款的理解,富邦專員的講法似乎比較合理。 不知道版上前輩有沒有
這方面的經驗?
謝謝分享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8-04-19 23:24:00
建議你比照各家條款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18-04-19 23:27:00
從定義來看,華南講的才是對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4-19 23:42:00
各家條款內容真的不太一樣所以沒有一定的答案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8-04-19 23:45:00
其實你不應該對醫師責任險 這麼研究的你只能降低風險的發聲這方面保險從業人員 沒學過醫 也不清楚你應該研究的是XXXX責任保險 優於醫師責任險
作者: zitjo (我猜明年寒假)   2018-04-20 00:32:00
條款跟費率是兩回事,兩家保險公司的講法都跟條款無關,華南講法比較合理,追溯一定比較貴,富邦可能利用報價策略,讓追溯的保費跟不追溯一樣,消費者比較容易理解
作者: alucate (totally exhausted)   2018-04-20 16:24:00
不追溯就我的認知應該是只cover當年度;有追溯且有連續投保不中斷的才從投保往前算起的追溯日後都有cover。不然只要一直保就從頭開始算,那誰要保比較貴的追溯啊?富邦講法怪怪的…
作者: pupugi (DinDin)   2018-04-20 21:18:00
我讀條款,也是解讀為富邦業務員的意思耶「連續投保時,以第一年保險契約之始日,作為後續各年度續保契約之追溯日。」 看起來l很明確了啊
作者: cccccc73 (龍游)   2018-04-20 22:09:00
簡單回覆:醫責險是索賠基礎制只要事故發生在追溯日之後 因該事故所受到之賠償請求在保險期間內就會理賠富邦只要持續續保(不中斷),追溯日會一直是您第一年投保的保期起始日不追溯是指首年投保時不往前追溯故富邦講得才是對的華南的優點在於往前追溯尚未投保的前兩年
作者: countrier (鄉民)   2018-04-20 22:55:00
謝謝大家熱心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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