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第一次遇到事故,甚麼都不知道,可能有些問題很笨,請見諒。
過程:
在路口發生擦撞,我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要左轉,路口沒有紅綠燈。
車禍之後有報案、有筆錄、雙方沒有受傷、雙方都有第三人責任險。
從雙方的保險員得知對方應該負七成責任,我負三成,我也認為ok。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說如果要修理要通知他來看。我的車是20年車。
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富邦
以上。
問題一:如果要報廢,還需要去車廠估價嗎?
問題二:如果報廢掉車,對方保險還會理賠我任何的款項,還是說既然報廢我這邊就不
用理賠了?
問題三:如果有理賠是依照甚麼方式去算的?
問題四:我因為貨物稅抵徵需要名下滿一年的關係,所以要等到11月才可以去報廢
這樣會不會影響到我和解的時間,還是說在和解書上註明好就可以了?
不好意思,可能這些問保險員就知道,可是我還是想先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