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了買預售屋,,因為我們原本就規劃一年內賣掉現有的舊房子,還清貸款。
但是!!昨天(6/28)老婆大人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居然跟銀行簽下壽險型房貸。如果我
們一年後還清貸款後解約,壽險保費這部份,會損失20多萬(不含貸款利息) ~~>o<~~
請問,在銀行員沒有詳實說明合約內容的情況下,我們糊裡糊塗簽了約,是不是等於放棄
了法律給的審閱期的權利?
另外,一般這種簽約後,都會有"契約撤銷期"嗎?成功撤銷的機會大嗎?
當然,行員一定會主張他有盡到告知義務了。只是合約內容那麼多,老婆也不了解壽險型
房貸的情況下,糊裡糊塗就簽了!這樣解約有勝算嗎?
(我也是晚上回家看到試算表,才驚覺不對,剛剛上網惡補何謂壽險型房貸...)。
明天(6/29)要去跟銀行談了,如果上述的審閱期,契約撤銷期都無法解約,我們還能怎麼
跟銀行談呢?
(目前還沒拿到合約)
笨,有好幾種,我們應該算是比較好的那種==>好笨!~~>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