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誠實告知,既有病症 鼻竇炎

作者: peggy7963 (牛奶)   2018-06-28 18:14:37
全球人壽 健康告知書
第二條: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最近看診如有:感冒,皮膚炎
是否要等兩個月後在填寫比較呢?
第八條:
投保健康保險者請填寫:過去一年內除上述疾病外,曾否被告知罹患下列疾病接受過治療
、 診療或用藥?
已知有蠶豆症 無接受過治療,診療,用藥
1年前 感冒醫生開立(急性鼻竇炎)(慢性鼻炎)
該怎麼回答呢?
健保健康存摺裡面有紀錄:
106/01鼻竇炎
104/10慢性鼻炎 之後皆是急性咽喉炎
健康存摺 確認無 蠶豆症名稱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6-28 18:17:00
問題問一年內,實際狀況一年前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6-28 19:04:00
蠶豆症應該是一年告知事項慢性鼻炎是比較麻煩的事情了!最近兩個月內的感冒同醫生難免可能開一樣的疾病名稱
作者: peggy7963 (牛奶)   2018-06-28 19:08:00
蠶豆症是家母告知,從來都沒就醫過有必要告知嗎?106/01鼻竇炎 104/10慢性鼻炎 健康告知書要填(是/否)呢?
作者: yongwu (勇午)   2018-06-29 13:17:00
看起來都是一年的告知事項,超過一年可以免告知,不過兩個月的感冒最好避開,等兩個月沒就醫在保這是核保,但是理賠如果有因果關係的既往症,可能還是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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