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前陣子發生車禍住院快一個禮拜(好像是腦震盪,沒有骨折)
(機車撞機車,我同事左轉彎,對方直行車,雙方都有保第三責任險)
今天聽他說他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錯比較多(不過傷勢是我同事比較嚴重)
對方的理賠專員也跟他說按照以往的經驗肇則會是7(同事):3(對方)比
就算賠償也不會賠多少
此時隔壁的人插嘴說你可以跟對方要些精神賠償啊
然後就開始說他以前遇到的狀況怎樣怎樣OOXX以下省略
我覺得有些怪怪的,按照實務上的經驗
錯比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今天聽同事講這些感覺有些唬爛,怕自己以後會遇到類似的狀況
想上來求證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