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9年後癌症險新法規問題

作者: leobrice (善財童子)   2019-01-06 04:58:07
1.請問大家108年開始癌症險有改版
我是去年保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 (HG4)2單位
{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及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以外理賠}
而現在新版的只寫賠輕度癌症/重度癌症(不賠初期)
這樣是否之前的版本比較好 因為我還可以撤銷時間內
想說不要保終身要換定期就好 但業務員說之前的比較好不要撤銷
2.保險的上的保證續保 如果今年得了癌症那下一年度 是否會被加保費呢?
還是一樣用原本的繳
謝謝
作者: awei181 (awei)   2019-01-06 05:12:00
個人覺得,這次癌症定義改版,舊的比新的好,但針對XCD一定是比HG4好,這是毋庸置疑,業務的說法,就是不要你解約能撤銷就先撤銷,再補上XCD至於第2點,不會。
作者: withcloud (W)   2019-01-06 05:54:00
HG4哪裡比XCD好?請業務說明清楚定期和終身險基準不同無法相比較,說不出所以然的想呼攏話術帶過
作者: awei181 (awei)   2019-01-05 21:12:00
個人覺得,這次癌症定義改版,舊的比新的好,但針對XCD一定是比HG4好,這是毋庸置疑,業務的說法,就是不要你解約能撤銷就先撤銷,再補上XCD至於第2點,不會。
作者: withcloud (W)   2019-01-05 21:54:00
HG4哪裡比XCD好?請業務說明清楚定期和終身險基準不同無法相比較,說不出所以然的想呼攏話術帶過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1-06 20:11:00
雖然大致範圍新的比舊的嚴苛,但實務上定義是輕度的癌症會造成大金額的支出機率高嗎??(以目前經手過或是保戶分享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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