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規劃尚可嗎? 不考慮重大傷病險
1.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106) (FI2) 主約 10萬
2.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 (HG4)-舊版 2單位
3.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新版 4單位
4.遠雄人壽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J1) 計劃1
5.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C型)(LDC) 主約 1萬
6.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R) 計劃1
4.+6.是為了兩實支補強用
全球XHR一定都要再加一個主約嗎? 不能直接加到遠雄主約下嗎?
謝謝
1.FI2是個有問題的主約,可能會導致下方附約全部失效,但看起來你先前已經搭配HG4了。
作者:
hao0315 (浩浩)
2019-01-06 17:12:00不同公司當然不能任意附加,難道你可以在麥當勞買到肯德基的薄皮嫩雞嗎XD
2.全球跟遠雄不同公司當然不能搭起來使用。3.XHR效益最高在計畫五,不買到這邊就沒意義了。
作者:
linyellow (linyellow)
2019-01-06 20:10:00終身防癌因為高保費導致額度規劃不夠,對於癌症幫助不大,實在沒有規劃的必要#。雙實支的部分,如果預算不夠規劃單實支就好,全球XHR 5是比較適合的規劃# 保單中沒有看到失能這塊的風險轉移,是需要注意的點,可能要了解這塊的花費及風險
1. FI2在全殘事故發生時,啟動全殘理賠後,底下附約有可能有一併失效的結果,盡可能不要跟遠雄賭人品。2. 買HG4最大的問題是一旦條款過時,不符未來醫療情形時,或是沒有長期住院跟多次手術時,等同低效益保險。3. 目前的預算有限時,先做單實支,RJ1計畫1或XHR計畫5擇一,RJ1的優勢在於短期住院但高額自費醫療的狀況賠得高,但手術條款有限制;XHR則是對短/長期住院、門診手術的賠付都很泛用,但針對高額自費手術或項目略不足,可以視自己在乎的或無力承擔的方向擇一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