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這樣不誠實告知會影響日後的理賠嗎

作者: popik908 (來去自如)   2019-02-09 15:39:44
※ 引述《popik908 (來去自如)》之銘言:
感謝各位的熱心推文告知,我最後決定還是誠實告知好了,我問過富邦人壽的業務,
他說他們公司核保只會看五年內是否有去精神科就診過,還有我這種情況下
癌症險可以保,想問一下大家,去精神科就診過的影響在其他家公司是要過多久才會消
失呢?
另外因為我有身障手冊,富邦人壽的業務是說我能買的只有壽險(主約)+癌症險
請問有哪家公司這種情況下其他主約可以搭癌症險呢
: 我去年2月車禍被撞,為了談和解時能申請到較多精神求償,去年7月有去看過精神科
: ,我本身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不吃藥我生活也很正常,我最近想簽一份
: 長照+實支型醫療險保單+癌症險的保單(中國人壽的),負責的業務跟我說如果我說
: 我有看過精神科會被拒保,她說我如果確定未來不會申請精神科的醫療理賠
: 可以不說這件事,因為我申請其他科的理賠,保險公司不會調精神科病歷,
: 想請問如果簽保單時不告知兩年內有看過精神科,這樣日後申請理賠是否會引起爭議
: 甚至拒保呢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9-02-09 18:01:00
。投保時最多只會問五年內的紀錄保險問的是因精神病而診療等,而非是否去看精神科只是大多數保險公司會擴大解讀罷了如果確認自己非精神病,可以請醫生開診斷書。身障手冊要看是哪一種,一般輕度的大多是除外處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02-09 19:34:00
樓上此言差矣,醫師開藥或給予治療都需要記載在病歷上,載明患者是因為何症狀、判斷是和疾病、施以何種治療。如今你要證明自己沒精神病,要醫師推翻自己或其他醫師當時之診斷,除非有證明當時是醫師明顯誤判,否則不可能有醫師會去推翻之前診斷。再者,今有醫師開立證明說你沒神經病,只是現今依患者現狀的診斷,不代表患者過去未曾罹患神經病,依保險來說,健康告知並非僅告知現狀,而是告知告知書上所要求之範圍。樓上joy的問題是另個層次,保險人是否應將危險分類的問題,而不是看精神科或接受精神科診療這種文字遊戲問題給原po:萬萬不可別道聽途說,告知範圍雖僅限五年,但保險公司並非不會追究五年之前的疾病;再來你應先做功課,而不是愛問又害怕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9-02-09 20:17:00
身障要看是甚麼原因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9-02-09 20:21:00
身障看原因與程度。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9-02-10 16:22:00
。z大似乎曲解我的意思XD精神病與精神疾病本來就不太一樣有人因為壓力導致的情緒不穩或失眠求助精神科此時醫師施予的治療或診斷應該都是精神疾病而非精神病我認為精神病是精神疾病的一種,但這類狀況應該不是精神病如果醫生可以認同,基本上開個診斷書並不違反他的病歷記載診斷書的內容可以圍繞【精神衛生法】定義的精神病去做判斷請醫生判斷這個人是否符合不過即使把診斷書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拒保的機率還是很高而評議上面關於精神病的解約爭議,大都不是因五年內這個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02-10 20:42:00
不,你錯了,病歷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證據的保全,除非能證明之前病歷記載錯誤,否則不可能推翻,就算你現在找醫生開證明說你沒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能推翻取代之前的病歷壓力大導致情緒不穩或失眠就是種精神疾病,玩文字遊戲沒什麼ㄧㄧ你把醫療法第12、67、68條看完再說
作者: iten (.......)   2019-02-11 12:30:00
精神病跟精神官能症不一樣……
作者: eddy017041 (天真的少年啊)   2019-02-13 09:19:00
5年內沒再進行任何治療不代表之前就診精神科的紀錄就不存在啊...尤其有精神問題的人情緒反應相對比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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