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要幫車子保丙式車險,目前是使用南山的。
業務推薦的是交通意外事故責任綜合保險 (選擇A細項如下)
保險金額 保費總共費用
交通意外事故責任保險(保第三人+乘客) 一千萬 NTD6,517
慰問金費用 (給車主) 五十萬
刑事律師 十萬
道路救援 三萬
如果我不用這種綜合保險,
想要分開保,選擇B 細項就會變成以下:
保險金額 費用
第三人責任車險 每一人傷害/每一意外事故傷害 三百萬/六百萬 NTD1,905
第三人責任保險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 五十萬 NTD1,942
超額責任附加條款 每一事故最高賠償責任 一千萬 NTD 885
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每一傷害/每一意外事故傷害 一百萬/四百萬 NTD1,188
駕駛人傷害保險 住院醫療日額/死亡或失能 兩千/一百萬 NTD 276
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 三萬 NTD 431
總共 NTD6,627
業務推薦的是選擇A的綜合保險,他的原因是 一千萬沒有限額分乘客或第三人,
他自己也是保這種。
選擇B 的超額要第三人責任賠完,超額才會啟動。
我的問題是選擇A or 選擇B 那一種理賠cover的會比較完整?
因我的理解是 超額雖然要等訴訟完認定理賠金額,但至少有多一條一千萬,
是否會比綜合的總total 只有一千萬,保險金額會比較多?
先謝謝好心人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