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o (look around)
2019-04-23 22:23:09一、性別:男
二、年齡:0歲
三、職業/工作內容:吃喝玩睡
四、保障需求:雙實支實付、癌症、失能、意外
五、保費預算:兩萬左右
六、健康告知:目前都很健康
七、常用交通工具:汽車+汽座
八、預計規劃:參考松鼠大新生兒罐頭保單
九、現有保險:無
十、預增保險:
1.台灣加上宏泰
https://finfo.tw/assort/67fa19b8392db274
2.台灣加上全球
https://finfo.tw/assort/f73e4bd6df70e522
問題點:
1.孩子目前大概五個月 想趕在滿六個月前 保險
金額想壓在2萬內 但是好像有點困難
對於宏泰的DCC 有點疑惑 因為沒有條文的細項
加上之前有推文說 萬一理賠後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那下面的附約還有效力嗎
2.重大傷病的部分 保費似乎不便宜
對於孩子來說是不是可以暫時不保 可以之後再加保嗎
或者用產險來加保呢
謝謝
1.「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沒有」2.男寶0-5歲偏貴,目前可先參考產險亦或是暫時不保。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9-04-23 22:52:001.主契約終止後,附約效力的延續並不是看該主約的條款,而是要根據「附約延續條款」、各家保險公司內容不一,有些公司的寫法沒有保證可延續、要經過該公司同意,但若附約只有失能險+用終身壽險當主約就不用擔心此問題,若用失能扶助險當主約,則主約終止時,一次金附約仍 可能存在續保需要、但至多只剩下一半保額。2.任何保險商品,所付出的保費換來的保障若槓桿率偏低、或超出預算、或保障沒有高到對資產有顯著幫助,便沒有投保的必要。癌症、重疾、重傷對幼兒或成人都有其需求在,預算有限時要分配多少比例在哪位家人身上,便需要好好地做評估,產險商品若階段性保費較便宜也是權衡的選擇之一。
作者:
wayn2008 (æ¾é¼ )
2019-04-23 23:07:001.也有人問我這問題 這個效力解讀可能只是豁免保費的意思 也就是說啟動理賠條件後只是不用繳保費 效力仍有因此不需要用到附約延續條款但也希望有心人士可以去問問宏泰的高層 附約延續的問題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9-04-23 23:59:00金管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百九十七點:(三)主契約終止契約時:1.如附加之附約為長年期附約者: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另已繳費期滿者(或已達豁免保險費者)、被保險人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致主契約終止或因保險事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者,不得終止。2.如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作者:
aio (look around)
2019-04-24 06:17:00感謝各位的建議和來信 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