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135-3條有準用110~113條的規定但年金保險在累積期間若被保險人身故,則保單價值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依民法繼承篇繼承,但一旦進入給付期後就適用110-113條的規定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3379156抱歉,我要更正一下,把遺產稅跟是否為遺產搞在一起了= ="單純討論受益人的部分,適用保險法110~113條的規定而非適用民法繼承篇的規定繼承,所以身故受益人寫孩子,被保人身故保險金就是要給孩子,不會跑到其他人身上考慮到遺產稅的部分才會有上面那則新聞說的狀況保單條款關於受益人的部分其實也有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