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看全球的一張保單,有幾個問題在條款內找不到答案,因此想跟大家請教
保單內容第十條[契約終止]:契約終止後依解約金額表進行給付。
Q1: 若申請過生活扶助金或者特定疾病保險金,是否影響保險年領當年度約定的
解約金?
白話來講,解約金是不是要扣掉已領的生活扶助金/特定疾病保險金?
Q2: 若在第十年因故豁免保費後,第十一年之後即不用繳納保費,如果在第二十
年進行解約,是否影響簽約時附表提供的第二十年的解約金?
白話來講,或免保費後,會不會影響約定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日後的解約金?
麻煩大大幫忙解惑,也祝福各位和樂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