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panol (愛傳)
2019-11-07 21:38:24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賠的金額比我希望的低很多。
對方保險是覺得肇責他三我七。
如果肇責對方100% 說我開的金額絕對ok.
初判表是說我未讓主道先行,對方的部分是未注意車況致人肇事致人受傷。
(無交通號誌的巷口,對方主道我幹道,
我機車+二度燙傷,對方汽車+純車子小刮傷無受傷)
假設金額不滿意,我有什麼做法嗎?
1. 開調解,但感覺還是圍繞在肇責無解?
2. 直接刑事 下去畢竟我有受傷
3. 六個月後走民事?
4. 摸摸鼻子和解簽下去
其實我是卡在燙傷面積很大疤也消不了,
如果只是小皮肉傷不會這麼堅持...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07 22:06:00就提告啊!反正這種過失傷害偵查庭就會問是不是願意和解,雙方都有意願的話,就直接轉法院調解了;就算偵查庭調解不成,檢察官提起公訴,進到法院準備程序也還是會再問是否願意和解,願意的話還是回到調解;而且法院的調解委員素質比鄉鎮市高太多了,而且法官也會曉諭雙方,調解成立機會高多了。而且警方做的初判到偵查程序原則沒有證據能力,檢察官會另外委託車鑑會作肇責分析,總之談不攏就快告,別浪費時效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9-11-07 22:17:00
覺得不滿意找對方要啊,難道對方沒保險你就接受對方不賠?
無號誌路口對方是主幹道你是支道,路權本來就在對方身上,你未禮讓主幹道肇責比較高這點沒問題,本身就要負大部分責任難道不對嗎?不能因為你騎機車對方開車,你肉包鐵受傷就最大,你的求償金額對方理賠30%是正常的,因為70%是你的責任若覺得理賠不合理,對方應該照單全收的話,你就去提告吧~
作者:
haoamou ((1233211234567))
2019-11-08 13:34:00推樓上
事故不是受傷最大好嗎...肇責說話,你要慶幸他車子沒有更大的損壞
作者:
nty42ntm (nty42ntm)
2019-11-08 18:17:00理賠金額本來就是看肇責,不能因為你受傷就覺得不合理,不想接受就提告,但提告不一定可以拿更多,中間花費的時間成本還不如直接接受理賠金額。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9-11-09 17:24:00阿不就是你的錯 還在那邊盧 我想對方當事人應該很無奈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0 03:09:00不滿意就訴訟啊!法院推翻初判也不少見,尤其是注意義務違反程度,這是初判不會細究地方,而且這種案件,不論是開刑事或民事程序,多數都是在調經程序就終結的,差別是自己跟跟保險公司和解,保險公司並非公正立場,當事人懷疑是難免的;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普遍素質很差,尤其很多委員把自己當成包青天,甚至錯把自己當仲裁人員,加上調解委員不若法官有迴避制度,跟保險理賠人員當起哼哈二將唱雙簧也不難見,甚至把保險公司內規當法律。所以,初判責任重上法院不見得更差,一來初判非警察職責,二來判斷嚴謹程度也有差別,最重要的,結果會讓你更心服口服而且,責任歸屬也不是保險公司說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