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機車在單行道上逆向,雙方左側龍頭各以約30公里時速碰撞後倒地
我方輕微擦傷,對方除輕微擦傷外,左手腕有些微紅腫
對方有保全險
筆錄做完之後對方表示要直接聯絡保險公司
我在傍晚從對方拿到保險公司聯絡方式
問題出在我這沒有問題
請問我能直接跟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
有沒有可能像是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在維修費用確定之後
我請對方保險公司不要出險,直接有我來支付維修費用?
還是我現在只能等保險公司出險後對我代位求償呢?
聽說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都要一年之後
實在不想那麼久之後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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